419 阅读 2022-06-24 10:51:02 上传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近年来山东大学综合水平和办学质量明显提升,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
为稳定师资队伍规模,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专聘教师队伍,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职专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汇总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4.具有承担高等学校教学岗位所必备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教研能力和教学素养,新近毕业博士应聘讲师岗位者须在入职后考取教师资格证。
5.一般具有博士学位,特殊紧缺学科和专业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岗位设置
1.本次公开招聘11个专聘教师岗位(讲师层次),
2.工作地点:济南校本部和青岛校区。
(二)岗位条件
1.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能力较强,教学效果较好,取得一定教学业绩;
2.有相关机构讲师岗位工作经历(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限),授课年课时量不低于384学时。
注: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工作地点以及各招聘岗位相关条件等,详见《专聘教师岗位信息汇总表》(附件1)。应聘人员应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爱岗敬业,恪守职责,依法执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优秀文化,传递正能量;
4.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规范教学程序,系统承担相关课程的讲授,做好规定的课程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务等教学工作任务;
5.严谨治学,潜心问道,掌握本学科发展动态,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6.积极参与教学团队建设,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理论,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采取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7.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法研究及课程建设,参与教材、教学参考书和讲义编写,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项目;
8.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培训和进修,服从学校、学院及教研室工作安排,完成其他相关教育教学工作。
1.学校与全职专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其基本工资水平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标准确定,绩效工资标准根据其职称级别、工作任务、教学能力综合确定。
2.学校按有关规定为全职专聘教师缴纳社会保险。
3.专聘教师可以申报各级各类教研项目、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改革与建设、撰写教研论文,学校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和奖励。
4.学校组织专聘教师参加统一的教师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不断提高专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5.畅通全职专聘教师岗位晋升通道,专聘教师可以在本岗位体系中竞聘高一级职务;专聘教师达到学校教学型岗位教师条件者可以参加事业编制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评审。
6.合同聘期内,全职专聘教师子女可在学校附属幼儿园及中小学就读。
7.专聘教师纳入学校荣誉体系,符合条件的专聘教师可以参加学校评优评先工作。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6月29日17∶00。
(二)报名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
2.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与学位证(有海外经历者需提供海外学历学位认证)、其他资格证书等,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书;
4.各岗位具体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人签字扫描;
6.《山东大学专聘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3);
7.《山东大学专聘教师人员基本情况信息汇总表》(附件4);
注:
1.应聘人员将1-5条所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连同第6、7条电子版(无需扫描)一并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专聘教师岗位信息汇总表》),邮件主题请填写“姓名+XX学院专聘教师岗位应聘”。
2.本批次内岗位不可兼报,如已进入其他岗位的公示阶段,则不能再参加本批次岗位的后续招聘环节。
(三)选拔方式
1.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根据简历情况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2.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形式应包含说课、试讲以及面试等,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视疫情防控情况,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1.通过考试人员参加考察、体检。
2.考察由招聘单位基层党组织牵头负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3.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通过考察、体检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2.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报名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通知事宜,并保持手机和邮箱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和经历时长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如为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底前毕业。
5.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山东大学网站公布,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通知。
6.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携报到证、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原件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
7.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核,档案涉嫌造假等严重问题者,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
1.联系电话:0531-88364771(本科生院)
附件1.《专聘教师岗位信息汇总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山东大学专聘教师应聘报名表》
附件4.《山东大学专聘教师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信息汇总表》
注:附件1-4,请于后台回复“山东大学”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