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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 理论语言学五道口站
语言学描写和解释的内涵、原则与路径
施春宏
摘 要:文章在当代语言学观念和语言哲学、科学哲学的背景下重新思考语言学研究中的描写和解释这个元语言学问题。文章以语言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为立足点, 重新确立了描写和解释的基本内涵和理论属性, 重点讨论了语言学描写和解释必须观照的基本原则 (系统性原则、结构依存性原则、差异性原则、一致性原则) 以及基于分析模型驱动的研究路径和主要策略, 并由此说明描写和解释之间存在着的递相为用的互动关系。文章最后指出, 在当前大数据时代背景下, 语言研究呈现出“新描写”的特征。
关键词:描写; 解释; 预测; 基本原则; 分析模型; 新描写; 新解释;
文献来源:施春宏.语言学描写和解释的内涵、原则与路径[J].语言研究集刊,2017(02):27-59+37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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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引言
在语言学研究中, “描写”和“解释”这两个概念似乎不言自明。然而, 随着学术观念的调整和研究范式的变迁, 学界对“描写”和“解释”的认识实际是有变化的。自结构主义出现以来, 语言学观念和关于语言的哲学思考波澜起伏。而当代科学和科学哲学的发展成果和思想方法又促使人们重新思考语言学的基础问题, 推动人们对理论和事实、描写和解释这样的元语言学核心论题进行重新定位。本文便试图在当代语言学观念和语言哲学、科学哲学的背景下重新思考语言学研究中的描写和解释这个基本问题。本文以语言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为立足点, 重点讨论语言学描写和解释必须观照的基本原则以及基于分析模型驱动的研究路径和主要策略。
在具体论述之前, 我们先简单地说明一下描写和解释在语言学研究中的位置以及它们与语言事实和理论之间的关系问题。如果说形式和意义、结构和功能是语言学研究的对象, 属于本体论层面的问题, 那么描写和解释就是语言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 属于认识论乃至方法论层面的问题。前者呈现语言是怎么样的一种存在, 具体体现为语言系统的组构成分及其关系如何;后者则认识和说明这种存在, 即将语言这个系统的组构成分及其关系条理化、规则化、系统化, 并探讨这些条理、规则、系统的运作机制和存在理据。同时, 人们还试图借助描写和解释的模型来对未知现象和认识上尚存模糊的现象做出某种拟测 (包括拟推过去和预测未来) , 从而展现语言世界的可知性图景。对语言现象的描写和解释就是试图在对语言现象的分析中化未知为已知, 进而由已知而启新知。因此, 这里的关键问题就是:描写什么, 如何描写?解释什么, 如何解释?能否拟测 (尤其是预测) , 如何拟测?
由此而延伸出来的问题是———描写和解释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对此, 朱德熙 (1990) 曾告诫我们:
有一种流行的说法, 语言学的目的不是描写事实, 而是解释事实。能解释事实当然很好。可是要解释事实, 先得知道有哪些事实需要解释。……理论只有从事实中来。离开事实去追求理论是缘木求鱼。
这种告诫在当时的学术背景下具有警示作用, 对当下的语言研究仍有切实的指导意义, 但我们不应因此而将描写和解释的关系跟事实和理论的关系对应起来。关于理论和事实的关系, 我们曾在新的学术背景下做过思考 (施春宏2010a, 2015a, 2015b) , 将一般所理解的理论区分为假设 (assumption) 和假说 (hypothesis) 两个层面, 将一般所理解的事实区分为语言现象、语言事实和语言学事实三个方面。(1) 基于这样的认识, 合适的推理就是, 描写和解释自然都需要面对“事实”, 而这一切都需要借助某种理论 (假设和假说) 来实现。只不过有时我们觉得, 描写似乎“实”一些, 解释似乎“虚”一些;描写似乎先于解释, 解释就是为那些已得到描写的事实寻找存在之由。基于此, 没有描写, 解释自然也就无从谈起了。其实, 这样的理解, 既看轻了描写, 也没有看清解释。解释虽然常常在描写之后但并不必然如此, 基于解释的拟测甚至可以促进描写的拓展和深入;描写所在的层次也并不必然低于解释所在的层次, 两者是螺旋发展的关系。甚至有些解释面对的是理论体系内部的概念及其关系问题, 这些问题显然不是语言本体的事实, 只宜看作理论事实。描写和解释 (以及拟测) 及相关的理论和事实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的梳理。
02
描写和解释的基本内涵和理论属性
有科学研究面对的总目标可以概括为三大任务———描写、解释和预测, 只不过在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研究的不同阶段, 侧重点有所不同, 表现方式也有差异。何为描写, 何为解释, 何为预测, 是对语言进行科学研究所面对的基本问题;如何描写, 从何解释, 做何预测, 是语言分析策略的基本内容。其实, 这不仅是在描写、解释、预测语言现象, 进一步说也是在认识和分析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 因为人类是在这个世界中“选择”了语言, 语言也是在这个世界中“选择”了人。因此, 理解语言也是我们理解这个世界和人类自身的一部分。语言哲学家陈嘉映 (2011:104) 指出:“理解理解本身从来不是单独的目的, 我们始终与理解世界联系在一起来理解理解。”理解描写、解释、预测, 同样如此。而这一切, 都需要在合适的理论模型下进行。基于此我们来讨论语言学描写和解释的基本内涵和理论属性。
(一) 描写和解释的基本内涵
认识一个结构或系统, 重要之处在于立足整体, 分析其所包含的成分及成分与成分之间所存在的关系 (整部关系和组合关系、聚类关系和层级关系、依存关系和变化关系等) , 并借此考察其生成动因、整合机制及其浮现特征。因此, 语言研究自然以成分及其关系为主要对象, 所有的描写、解释、预测都依赖于此。成分有大小高低, 关系有上下近疏。成分及其关系既有相对静态的一面, 也有动态的一面;而且, 无论是静态的存在, 还是动态的变化, 都是某些因素作用或若干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 语言研究 (乃至所有科学研究) 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B问题”, 换个角度说, 也可以转换成“三W问题”:
描写是观察Be/being和Become, 解释是追究两者的Because, 预测是在既有描写和解释的基础上探求尚未发现的Be/being和Become。按照施春宏 (2010a) 对“事实”和“理论”关系的分析, 描写揭示的是“语言事实”, 预测揭示的是“语言学事实”。
那么, 到底什么是描写, 什么是解释, 什么是预测呢?我们还是从语言研究的主要内容来看其内涵。
所谓描写 (description) , 就是对语言学研究对象的存在状态、结构方式及其变化过程做出理论分析和概括。大体说来, 包括这样一些内容:
(1) 根据怎样的模型来确立描写的对象及选定怎样的描写对象?
(2) 哪些现象是合法的, 哪些现象是不合法的?
(3) 所描写的对象是由哪些部分构成, 各部分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
(4) 所描写的对象可以进入怎样的整体, 整体和部分之间存在着怎样的互动关系?
(5) 它的分布具有怎样的适应范围和频率特征?
(6) 它跟其他语言现象之间具有怎样的分布关系 (如对立和互补、共性和个性) ?
(7) 以上所说的这些现象可以归纳出怎样的范畴, 这些范畴具有怎样的特征 (性质或功能) ?
(8) 它的来源和变化路径是怎样的, 它的变化引发了相关现象怎样的变化?
(9) 语言系统不同部门相关现象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
当然不是说每一次描写、对每一个现象的描写都需要如此一番, 而是说描写需要面对、结构、成分、关系、性质 (特征) 、状态、过程这样一些问题并在合适的分析模型的引导下对它们做出概括, 发现其结构规则和分布倾向。因此, 系统化 (如结构化、层次化) 和规则化是描写的根本要求。对此, 金立鑫 (2007:344) 做出了这样的说明:“所谓描写指的是, 观察一种语言现象, 对观察到的语言现象进行整理, 然后显现这些整理过的语言现象之中所存在的一致性或相关性, 显现的方式是把这种一致性或相关性通过用例排列出来, 对排列出来的用例中的一致性或相关性做出说明, 说明构成这种一致性或相关性的条件。而描写的目的是, 根据所排列出来的语言现象建立一套针对性的规则。这套规则可以用一个条件命题来表述:如果A则B, 或者:当且仅当A则B。”描写不仅仅是指出存在什么, 而是要力求描写对象系统化、描写结果规则化, 重视从成分特征来说明结构关系的限制条件。
所谓解释 (interpretation) , 就是对所描写对象的存在理据、生成机制和变化动因做出理论说明。大体说来, 包括这样一些内容:
(1) 基于怎样的理论范式、为了怎样的目标来做出解释?
(2) 为什么这些现象是合理的 (而另一些现象是不合理的) ?
(3) 为什么它会存在这样的关系/结构 (而不是那样的关系/结构) ?
(4) 为什么它具有这样的性质/功能 (不是那样的性质/功能) ?
(5) 为什么它会有这样一些分布表现 (而不是那样一些分布表现) ?
(6) 为什么它会有这样一些普遍属性和/或特异属性 (而没有那样一些属性) ?
(7) 为什么它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而不是那样的变化) 、存在这样的互动机制 (而不是那样的互动机制) ?
(8) 在理论体系中, 为什么要引入这样一些概念 (而不是那样一些概念) ?
(9) 在说明关系时, 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操作 (而不是那样的操作) ?
一般对“解释”的理解都重在说明“为什么这样”, 而这里在说明解释的内涵时, 特别强调“为什么这样而不是那样”。“解释”在科学本质上就是一种论证, 而科学论证既需要证实, 也需要证伪, 甚至更需要证伪。解释就是给秩序一个房间, 同时也给不合秩序者一把椅子。另外, 我们还强调上述最后两点作为解释内容的必要性, 因为科学研究的根本问题除了经验问题, 还有概念问题 (Laudan 1977) , 有些解释并非直面语言现象, 而是协调和说明理论体系内部的关系, 因此需要面对的是理论体系内部的概念和概念之间的关系问题。在解释层面, 更需要面对概念和概念体系问题。也就是说, 有些解释, 纯粹是概念问题或者说是理论问题。
这里简单提及一下预测问题。所谓预测, 就是根据已经确立的规则或模型对尚未出现或尚未发现的现象之存在可能提出假说。预测是以演绎为基础的, 运用演绎逻辑的目的就是做出预测;预测是对既有的研究结论做出新的推广。因此, 预测遵循的是“假说—演绎—验证”的科学研究路径。我们在概括“解释”的内涵时, 特别从正反两面来说明, 实际上就体现了一种科学预测的观念。语言事实和语言学事实都包含有无两面, 预测, 不仅要预测“有”, 还要预测“无”, 这实际是更难的预测。完全不能做出有效预测的研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研究。
基于上面对描写和解释乃至预测的说明, 以及对语言学理论性质的认识, 可以将语言研究的基本目标概括为:梳理事实, 寻求理据;拟建过去, 探看未来;参与实践, 发展理论。贯穿在语言研究基本目标中的是这样一些过程, 如建立概念, 确立关系, 提出假说, 演绎推理, 正反验证, 构建体系, 推广认识, 回归现实。这些过程是循环上升、互动前进的。
(二) 描写和解释的理论属性
在当代科学和科学哲学背景下, 需要进一步认识语言学描写和解释的理论属性。而关于“解释”的理解, 更是语言哲学特别关注的对象, 这对语言学思考也非常有启发。
描写的前提是需要建立一些基本概念、规定一些基本程序, 而这些都要依赖于特定的理论背景或观察视角。因此, 不同的理论体系或观察视角, 对同一个现象往往会做出不同的描写。(2) 现代科学哲学有一个基本理念, 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中性观察”, 即观察渗透着理论, 理论驱动着分析和概括。如果将描写由已存在的现象深入到尚未出现而可能出现的现象, 那将更见理论的驱动力。因此, 描写是个基本却又未有穷期的工作。有人说等我们把语言事实描写清楚了再来解释, 显然误解了描写, 也误解了解释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如果说描写是“直面”现象, 那么解释则试图“立于”现象之上甚至“站到”现象之外, 这基本上就是理论的“所作所为”了。我们可以从解释所寻找的东西上去“理解”解释。关于解释, 最直观的理解就是对事物的存在、状态或变化、过程给出原因或理由。实际就是在两种现象之间建立某种联系, 将其中的一种现象设定为引发者, 另一种现象设定为继起者, 并对引发者导致继起者的作用方式做出说明。两者之间既可指源流先后 (如来源、本原和后续发展问题) , 也可指逻辑上的关联 (如因和果的关系问题) ;既可指结构上的构造 (如成分、元素和结构、系统的关系问题) , 也可指运作中的原理 (如运行机制、相互作用问题) 。显然, 给出原因或理由, 实际上就是在相关现象之间对其关联方式和继起关系给出结构化的描述。如生成语法将语言能力归为人类固有的生物属性, 即“天赋语言 (能力/官能) ”, 这是在追寻本原问题;至于为什么人类语言能力来自固有的生物属性, 一个很重要的依据就是语言习得过程中的“刺激贫乏” (poverty of stimulus) 问题, 这是在构建现象和本质之间的逻辑关联。生成语法认为句子的生成是由词项的句法、语义功能逐层投射而来, 这是在说明构造过程;而这种句法投射过程受到普遍语法基本原则的制约, 这便是在刻画运行机制。这些描述的过程都是在做出某种解释。功能主义者认为用法决定语法, 甚至认为用法即语法;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是人类认知体验的符号化, 这些都是在语言生成或存在的根本动因上不同于生成语言学的解释。
解释, 常常被认为是说明原因, 其实很多时候只是给出某个理由。(3) 即便是原因, 换个角度看或换个时空看, 也常常是理由。就此而言, 解释都是带有特定理论偏向的“权宜之计”, 都是基于理论系统和理论目标而做出的说明 (explanation) 。这也是“解释总会在某个地方终止” (维特根斯坦1953) 的重要原因。实际上, 从科学研究和科学发展的基本逻辑来说, 也确实常常如此。进一步说, 解释, 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理解 (understanding) 。我们建构理论, 就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世界。世界是否可以理解, 这是个有争议的问题;但相信世界 (某些部分或方面) 是可理解的, 而且可以通过理论来部分地理解世界, 则是没有争议的。当我们觉得理解了所考察的对象, 就可以做出一种解释或者解读。由于理解的角度可能不同, 因此所得到的解释也就可能不同。例如, 对各类句式的生成基础的理解, 生成语法和功能主义做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释, 也就是做出了不同的理解。对一个现象而言, 有可能存在若干制约条件, 找到了所有的必要条件, 当然是一种全面的解释。但就理论而言, 往往都是带有“现象偏向性”的, 而学术上的理解又必须依靠理论, 因此所谓的解释往往都带有某种片面性。这是我们在理解“解释”时需要特别注意的。
另外, 有时所谓的“解释”, 换个角度来看, 仍是一种“描写”。或者说, 解释都具有“描述性”, 就是描述两个现象之间的某种关联。下面这段话是语言哲学在讨论“现象与本质一样”时关于解释所做的思考:
解释事物至少有两种方法:一是去寻找它的原因, 另一种是寻找它的本质。但是, 这两种方法都不同程度地使人失望。如果只是希望在实践上某种程度地解决问题, 那么去寻找原因是个不坏的方法。但是它在哲学上是不完美的, 因为, 假如要彻底地发现一个事物的全部原因, 就会发现整个世界都是它的原因, 我们不能够说世界上哪些事情对它没有影响。因此, 实际上所能够找到的原因总是“某些原因”而已。寻找本质则在哲学的意图上是完美的, 本质被想象为一个事物的隐藏着的“定型”, 如果找到了这个隐藏着的最终秘密, 事物当然就被解释了。不过, 事实上, 除了那些我们无意忽视或故意隐瞒的现象之外, 似乎并没有找到过确实有别于现象的本质, 所以我们有理由担心, 在现象背后的东西———如果有的话———恐怕还是现象, 然后继续———还是现象…… (赵汀阳2004:58-59)
当然, 这不是说解释可以“恣意妄为”了。一个好的解释, 应该有明确清晰的条理性说明, 能够在丰富的事实之间建立关联, 同时能够帮助人们发现更丰富的事实。被解释的现象可以是特殊的, 但是为之而做的解释却不能是特设的。“当代语言学理论不仅要解释合法现象的‘所以然’, 而且要说明非法现象的‘所以不然’。” (冯胜利1997:28) 对“所以不然”的根据的分析, 是避免特设性解释的重要路径。
03
描写和解释的基本原则
关于描写和解释所应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 学界经常提到的有“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原则、动态和静态相结合的原则、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的原则、共时和历时相结合的原则”以及“经济性原则”等。这些大体可以看作是本体论原则。其中最常提到的是“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原则” (如范晓1988;邵敬敏1988) 。无论我们对形式和意义及其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和处理, 语法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有效地说明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之间的关系。即便纯粹从形式出发, 不需要关注意义的来源和内容及其对句法结构形成的影响, 也不能不关心有没有区别性意义。本文即以形式和意义的互动原则作为立论的基点和目标, 但这里强调的是描写和解释具体现象时所应遵循的操作性原则, 即更多地从方法和方法论角度而不是本体论角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当然, 有时方法论原则和本体论原则并不能截然分开, 但我们在叙述时会侧重于方法论的思考。就此而言, 大体可以从系统性、结构依存性、差异性、一致性这样一些基本角度来认识。其中, 前两个原则着眼于语言现象的整体性及其构造方式, 后两个原则着眼于组构成分及其关系的相互对立而又统一的特征系统。若从更本质的层面上看, 后三个原则又可以看作是系统性原则的派生准则。
(一) 系统性原则
系统性原则 (System Principle) 是一个总的原则, 是现代语言学观念乃至现代世界观的基本原则。而对具体的描写和解释过程而言, 它又是个极具启发性的操作性原则。
系统性原则实际上包含两个方面:
一是将语言或其中的某个部分看成一个具有内在结构关系的整体。这样, 系统内的成分必须依靠系统而存在, 并显示其价值。即个体在系统中存在, 价值在系统中呈现;系统决定关系, 关系决定价值。如英语中区分表示“许多”这一概念的many和much, 这与英语中具有“数”范畴相关, 而这种可数和不可数的对立在现代汉语系统中并不存在。所有的范畴划分和调整都是基于特定系统的, 系统中各个成分的价值是依靠差异性原则来确定的。就此而言, 系统性原则和差异性原则是可以等而视之的;但系统性原则更强调整体性、层级性, 差异性原则凸显系统中的不对称性、成分和关系的特异性 (对此, 下文再做专门论述) 。
系统有大小之别。整个语言构成一个系统;语言中的某些部门、部分也构成一个系统。只要具有某种平行、对称关系的成分, 不管其成员多少, 都可以看作一个系统。如从“*一张的纸、*两个的人”不能说, 而“一身的汗、两斤的肉”可以说的系列对比中, 可以发现汉语个体量词 (具有分类属性) 和度量衡量词 (只有度量性质) 属于不同子系统。又如“父亲—母亲”“爸爸—妈妈”和“爹—娘”分别构成了不同的微系统。
系统有维度之分。如语言系统中的不同语体构成不同的系统。“金、银、铜、铁、锡”, 一般语法分析将它们归为两个子系统:“金、银”是区别词, “铜、铁、锡”是名词。而在科技语体中这五个词都可以独立充当主宾语, 可以归为一类。“进行谋划、导致死亡”可以说, 而“*进行算计、*导致翘辫子”不能说, 也是语体系统有别, 前者属于正式体的表达形式。
二是语言现象呈现出系统的特性。其中最主要的体现就是平行性、对称性。以音位的系统性为例, 就发音部位和发音方法而言, 存在着下面这样的平行、对称关系:
面对类似这样的音位系统时, 在描写过程中若发现缺少了某个音位, 那么就需要思考到底是这个语言音位系统本身缺失某个音位还是在描写过程中有所疏失?如果是音位系统本身的缺失, 其中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如果处于一个系统中某些成员的组合能力有差异, 这也就需要探讨其中的缘由。如上述音位系统中, 普通话的//不能做声母, 其他的音位都可以。这就需要从音系发展过程上来分析。
在系统中, 不同成分之间的相互作用, 可能会导致不对称现象的出现。如从“师母” (男老师的妻子) 推不出“师父” (女老师的丈夫) , 这种不对称现象的出现, 便是因为“师父”这个词已经被表达“师傅”这个概念的词优先占位了。那么如何称呼女老师的丈夫呢, “师公、师爹、师爷 (已有占位) 、师爸”似乎都不到位。这便是系统中的缺位。装修房屋时, “钢窗”不能说成“铁窗”, 但“铁门”又不便说成“钢门”, 这种系统内部表达的错位, 也是受到“铁窗 (借指监牢) 、ɡānɡmén (肛门) ”先期占位的影响。占位、缺位、挤位、让位等语言成分及关系之间的运作机制, 都受到系统性原则的制约。这些都常常造成各类子系统中的现象不对称。语言系统中的不对称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语言研究中需要特别关注和重视系统中的不对称现象, 需要寻找不对称的条件、限制和理据, 并从不对称的现象中构造出对称的模型, 从对称的模型中说明不对称的条件, 甚或因此可以构造出具有普遍性的语言理论。这种基于对称破缺的分析正是基于系统性原则的一种观察。破缺本身就是以系统作为背景的。需要注意的是, 不要把认识论、方法论意义上的“系统性原则”理解为本体论上的“系统性”, 认为所有的语言现象都是成系统的。事实恰好相反, 不系统 (不对称、不均衡) 反而是一种常态。但我们建立理论模型的时候, 需要从系统性原则出发, 这样才能发现不系统、有缺位、成分之间组合失配的地方, 才能使描写更加全面, 使解释更加到位。
(二) 结构依存性原则
所谓结构依存性原则 (Structure Dependency Principle) , 指分析语言现象时要立足于内在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 而不是成分的简单线性序列或特征的简单分类并呈。语言具有结构性, 语言分析需要结构化。唯有结构性和结构化, 才是描写和解释的操作依据。因此这个原则也可以称作结构化原则、结构第一性原则。它是任何描写和解释所必须依靠的最根本的原则。
结构依存性原则实际是语言构造的基本原则, 描写和解释只是从理论分析的角度来审视和依从这一原则。任何语言分析和推导, 都要从这一原则出发。例如:
(2) The man who is happy is at home.
(3) a.Is the man who is happy at home?
b.*Is the man who happy is at home?
例 (3) 都是对例 (2) 进行提问, 其中例 (3) a是将第二个is提到句首, 例 (3) b是将第一个is提到句首。它们都遵循英语疑问句将系动词be提到句首的规则, 然而, 只有例 (3) a合法。为什么呢?原来它遵循了句法推导过程中的结构依存性原则。这三句的结构关系分别是:
(4) [The man[who is happy]]is at home.
(5) a.Is[the man[who is happy]]at home?
b.*Is[the man[who happy]]is at home?
例 (4) 中“the man who is happy”是一个句法单位, 故可做出例 (5) a的提问。而例 (5) b的提问方式只考虑了is在句中的线性序列, 而没有考虑各个成分之间业已存在的结构关系。这种结构关系式通过结构体内各成分之间的等级层次 (hierarchy) 决定。
显然, 这种结构关系具有普遍性。“由于其他的语言也都有结构依赖特征, 而且小孩子也能毫不费力地习得它们, 所以乔姆斯基断言:结构依赖原则是任何小孩生来就有的, 不需任何经验他们就知道了它, 它构成了小孩或者说整个人类共同的遗传禀赋 (生物禀赋) 的一个重要部分。” (韩林合1996:87) 因此, 它是一条普遍语法原则, 这条原则在第二语言习得中也同样得到了广泛的验证。(4)
生成语法之所以提出“语迹” (trace) 这样的概念, 就是为了说明, 即便某些句法成分移位后离开了, 其原来的结构关系仍然存在。即一个结构一旦生成, 就不能轻易改变, 除非有特别的动因。例如, 例 (3) a加上语迹标记后就是:
(6) Is the man who is happy t at home?
如果没有语迹t, “the man who is happy at home”是一个怎样的句法单位, 就不好说明了。这个t, 虽然感官上不可见, 但雁过留声, 鸿爪雪泥。这种虚的成分并非“羚羊挂角, 无迹可求” (宋严羽《沧浪诗话·诗辨》) 。
由此可见, 句法操作应该在结构规则下进行。有了语迹, 就保持了原有的结构。因此, 这样的操作原则可以叫作结构保存原则 (Structure Preserving Principle) 。结构中“空”的成分有特别的语言学价值, 而没有结构的观念就不可能有“空”的认识。
根据结构依存性原则的理论张力, 我们会进一步发现, 例 (6) 的分析并非终点。从例 (2) 的线性序列来看, 句首并没有多余的句法位置了。然而, 如果真的没有句法位置, 那么is移到句首就是非法的, 或者说根本移不上来。既然例 (3) a能够移上来, 可见句法结构中就已经提供了一个句法位置而虚位以待了。暂且不管这种位置是客观的存在还是理论的创造, 仅就上面的句法操作而言, 移至句首的is一定占据了更高层次的句法位置, 占据这个位置的成分跟“the man who is happy t at home”形成一种新的结构关系。一旦设定了这样一个句法位置, 实际上就为句子的结构化图景开辟了广阔的新空间。生成语法关于CP的结构、类型及其功能的深入分析即由此展开。没有结构依存的观念, 就不会有这样的理论空间。
总之, 结构化是语言存在和演变的基础, 依赖结构自然是语言分析的基本前提。
(三) 差异性原则
所谓差异性原则 (Difference Principle, 也作区别性原则) , 指在分析相关语言现象时, 发现或构建形式、意义/功能上具有对立关系的语言现象, 揭示其特异性表现和区别性特征。
语言研究中的描写和解释注重刻画和说明语言现象的区别性特征, 包括个体区别和类的差别。这种区别需要通过一项最基础的工作———比较/对比和分类———而获得, 其中分类是比较的延伸。没有比较就没有观察, 也就自然没有基于观察的工作了;没有分类也就没有概括, 分类是对成分性质及关系远近的概括。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提出的“差异性原则”正是比较的最根本的原则。构式语法强调作为形式和意义配对体的构式的特异性, 正是这种观念的新发展。其实, 这不仅是就语言学而言的, 只要有认知, 有分析, 就是如此。如美国人类学家恩伯夫妇 (Ember&Ember 1985/1988:23) 指出:“只有当我们拿自己与其他社会的人们相比较时, 才会意识到人们在文化方面的同和异。事实上, 人类学在其开始成为一门学科之际, 所采用的正是这种比较方法。”
就语言研究而言, 首先是在比较中发现不对称现象, 寻找区别性特征。比较/对比不仅是一种方法, 根据差异性原则, 它实际是一种本体存在。比较方法的使用就是基于观察对象因对立而存在。最基本的比较手段就是发现或构造最小对立对 (minimal pair) 。凡是形式上只有一种差别而造成关系变化的两个成分就构成最小对立对。具体如有无对立、可接受性对立、序列位次对立、形式差异对立等。这里的“最小”不是指分析对象的大小, 而是指差别量级上的最小。例如:
(7) a.把马遛遛~*把马骑骑
b.把衣服洗洗~*把衣服买买
就这两组“把”字句而言, 可以将能否以重叠形式进入该句式的动词分为两类:“遛、洗”为一类, “骑、买”为另一类。上面不合法表达的基础, 并非“骑、买”不能重叠 (如“骑骑马、买买衣服”可以说) , 而是它们的语义结构及其所代表的事件类型跟“把”字句的语义结构及其所代表的事件类型不相合, 而“遛、洗”则正好相合, 都可表达一个含有结果的致使事件 (这里体现的是隐性结果) 。[参见施春宏 (2010b) 及所引文献]
对最小对立对的考察, 要放到更大的系统中去看成分之间的选择关系和制约条件, 而不能仅仅就两个/组具体的用例来概括。例如 (袁毓林2004) :
(8) a.满脸是汗~*全脸是汗*满公司的人~全公司的人
b.满身是汗~全身是汗满商场的人~全商场的人
就例 (8) a而言, “脸”和“公司”不同类, 它们在跟“满”和“全”组合时有不同的语义选择。由此可见, “满”和“全”也是对立的。然而, “满”和“全”的这种对立到了例 (8) b中似乎又不存在了。而这种对立的消失来自于“身”和“商场”的特征。“满”凸显的是容器及所容之物, “全”凸显的是套件及所组之件。“身”和“商场”既可做容器, 又可做套件;而“脸”只能做容器 (隐喻性的) , “公司”只能做套件 (隐喻性的) 。这样, 词语同现的可能性及其限制就显示出来了。例 (8) a反映的是两者的不同认知视角, 例 (8) b反映的是可以从不同的视角来加工的情况。
应用最小对立对, 就是在描写和解释时要找到一些极端现象, 只此非彼, 而且此和彼在形式上以及语义、概念结构上形成鲜明的对立。只有找到了极端情况, 才好说明不极端的、两可的、处于连续状态的现象。如果没有发现例 (8) a的对立, 要想根据例 (8) b来描写和解释“满”和“全”的差异, 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凸显差异才是发现问题的根本路径。语言研究, 往往就是从不对称中做出对称的模型, 然后通过调整某些因素来说明不对称现象。
比较的结果, 形成不同的类, 进而利用这些类来做更广泛的描写和解释。一个好的分类往往就是描写和解释的新工具。如乔姆斯基 (Chomsky1970) 利用“体词性”[±N]和“谓词性”[±V]这两个句法特征来给名词、动词、形容词和介词做出界定:
(9) N[+N, -V]A[+N, +V]
V[-N, +V]P[-N, -V]
乔姆斯基借此对生成语法中补足语 (宾语) 赋格 (case) 情况做出解释和预测。如提出这样的假设:“凡是具有[-N]特征的语类都能给补足语赋予格;只有具有[-N]特征的语类才能给补足语赋予格。” (Chomsky 1981:48-49) 这样就能说明名词短语若有语音形式而没有格则不合语法。据此可以解释下列现象:
(10) a.destroy the city
b.*destruction the city
c.destruction of the city
从例 (9) 来看, 动词和介词具有[-N]特征, 因此它们的补足语有格。据此, 例 (10) a、例 (10) c都合法。名词和形容词不具有[-N]特征, 它们后面虽带上了补足语, 但不能得到格, 因此不合法。据此, 例 (10) b不合法。
好的描写就是得到好的分类, 好的解释往往也基于好的分类。人类研究的成果常常体现在得到一个新的类或对原有的认识进行新的分类。没有新的发现、新的认识就没有新的分类。
(四) 一致性原则
所谓一致性原则 (Unification Principle) , 指在分析相关语言现象时, 将在形式上有差异但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若干现象概括为同一类现象, 至少在某个分析层面上如此。例如, 假如两个句子共有某些结构性意义的话, 根据句法结构决定意义这一理论前提 (5) , 可以提出这样的“同义则同构”假说:若两个句子结构性意义相同而结构化形式有别, 则它们在某个抽象层面具有相同的句法表征。例如 (Culicover 1997:13) :
(11) a.Mary believes that John won.
b.Mary believes John to have won.
这两个句子中believe所带的补足语 (即宾语) 结构形式上并不相同, 例 (11) a中是定式的句子补足语, 例 (11) b是不定式补足语。根据一致性, believe的补足语结构在这两个例子中应该相同。这就会导致研究者提出这样的假说:“John to have won”具有和“that John won”同样的某种抽象的句法结构。如此一来, 就必然带来新的理论分析。同样, 生成语法将原本视为三分结构的双宾语重新处理为双分支 (binary branch) 结构, 也是为了实现所有短语的结构关系的一致性。构式语法中关于构式压制 (construction coercion) 的认识, 基本上也是如此。例如 (李延波2017) :
(12) a.因为公子, 奴婢两个才能够逃出那魔窟。
b.因为公子营救/公子出手帮助, 奴婢两个才能够逃出那魔窟。
例 (12) a可以看作是例 (12) b通过转喻 (表达实体的成分“公子”转指事件表达“公子营救”或“公子出手帮助”) 手段压制而来, 而两者所指在本质上一致, 实体性成分“公子”具有事件性。这种实体转指事件的情况, 在致使/因果关系中具有更大的普遍性。(施春宏2007)
上面是意义相通相同, 则假定形式在某个抽象层面或完整表达上具有一致性。与之相对, 形式上的限制相通相同, 则可探求功能上某个概括层面具有一致性。自Ross (1967) 极富洞察力地发现了“句法孤岛” (syntactic island) 现象后, 引起了生成语法学界的广泛关注, 更多的孤岛限制现象被发掘出来。例如:
(13) 复杂宾语名词性短语 (complex object noun phrases)
She saw[the documentary that was about Churchill]NP
*Who did she see[the documentary that was about]NP?
(14) 复杂主语名词性短语 (complex subject noun phrases)
[That he kept smoking marijuana]NPbothered her.
*What did[that he kept smoking]NPbother her?
(15) 状语从句 (adverbial clauses)
She left the room[because John started to fry bacon]Adv Cl
*What did she leave the room[because John started to fry]Adv Cl?
(16) 叙实动词的补足语从句 (complement clauses of factive verbs)
He regretted[that he didn't bring an umbrella]That Cl
*What did he regret[that he didn't bring]That Cl?
(17) 言说方式动词的补足语从句 (complement clauses of manner-of-speaking verbs)
He muttered[that he didn't bring an umbrella]That Cl
*What did he mutter[that he didn't bring]That Cl?
生成语法学者试图基于生成语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系统做出解释, 然而并未实现最终的一致性。构式语法学者则从构式对信息结构的包装和安排出发, 对上面各种孤岛限制做出统一的解释。Ambridge&Goldberg (2008) 就此提出“‘背景构式即孤岛’假说” (‘background constructions are islands’hypothesis) 。(6) 其基本内容是:“信息包装构式有不同的部分, 有的部分表达已知的、做语用预设的信息, 而其他部分表达未知的、做语用断言的信息。”“作为背景的构式里的任何成分都是不允许进行提问的。” (Hilpert 2014/2016:156、157) 这种一致性解释提醒我们, 相同的句法机制和限制, 也许具有相同的功能动因, 即“同构则同功”。“象似性原则、可别度领先原则”等原则的提出, 都是基于信息结构安排的更高层面的概括。
甚至对表层形式和结构意义上存在显著差异的语言现象, 如果这些现象受到相同相通的范畴限制, 那么也有可能做出更为宏观的一致性概括。关于数量词对语法结构的制约作用, 陆俭明 (1988) 以及吕叔湘 (1983) 、石毓智 (1992) 做了较为充分的描写。例如 (直接标*表示不成立, *外加括号表示不自由) :
(18) a.*盛碗里鱼~盛碗里两条鱼
b.*捂了孩子痱子~捂了孩子一身痱子
c. (*) 打破玻璃 (打破玻璃的人找到了吗?) ~打破两块玻璃
d. (*) 吃了苹果 (吃了苹果又吃梨) ~吃了一个苹果
e.*雪白衣服~雪白一件衣服
f.*山上架着两门炮~山上架着炮
g.*白一只孔雀~白孔雀
h.*星期天在家洗洗一件衣服~星期天在家洗洗衣服
i. (*) 今天不谈两个问题~今天不谈问题
上面每一对例子都代表一个句法结构类型。现象如此纷繁复杂, 但既然都与某种量的作用有关, 从科学理念出发, 或许可以做出一致性概括或者说解释。对此, 沈家煊 (1995) 引入了“有界” (bounded) 与“无界” (unbounded) 这两个概念来做统一解释。上面各组句子的对立正是这种“有界-无界”对立的反映, 数量词就是一种有界的标志。因此, 如果一个结构表达的是有界的内容, 就需要使用数量词;如果表达的是无界的内容, 则不能出现数量词或者使用数量词时非常受限。这便对相关句法现象做出了高度一致性的概括。
既然如此, 在面对理论上“应该”作为同一现象看待时, 在语言分析上就要力求做出一致性分析。一致性并非表面的相同, 而是在某个层面上结构化的一致。
可以这么说, 在具有差异表现的现象中探求一致性, 是科学发展的基本动力和主要目标。理论的一致性是一种崇高的追求。“说明以及确立表面上无关的命题之间的相依性关系, 系统地揭示看似错综复杂的各项资料之间的关系, 这就是科学研究的独特标志。” (Nagel 1979/2005:5) 同中求异, 使认识更丰富;异中求同, 使认识更深刻。
04
分析模型驱动的描写和解释
没有描写的精度就没有解释的深度, 没有解释的深度就看不清描写的精度。无论是实现描写的精度还是达到解释的深度, 都带有理论偏向性, 而这种理论偏向性来自于分析模型的差异, 而分析模型的差异又造成其描写和解释的现象偏向性。当代语言学的发展, 基本上都来自于分析模型的演进;新的语言事实的发现和挖掘, 也多来自于分析模型的构题能力和解题能力。从根本上说, 分析模型具有建构性、假说性和认知性, 分析模型驱动的研究是当代语言学描写和解释的基本路径。因此, 在科学研究中, 要充分认识分析模型在描写和解释过程中的导向作用。
(一) 不同分析模型下的描写和解释
所谓语言的分析模型, 粗略地说, 就是用来分析语言现象的概念及概念之间关系的系统化结构。建立语言分析模型, 就是利用概念及其系统来对语言现象进行抽象化、结构化、系统化描述。正如结构的内涵指成分及成分之间的关系一样, 结构模型则是这种成分及成分之间的关系在特定理论体系中的结构性映射, 将成分抽象后映射为理论体系中的概念, 将成分之间的关系抽象后映射为理论体系中概念之间的关系。因此, 可以这样说, 分析模型实际上是分析对象在理论体系中的一种隐喻性体现 (施春宏2015a, 2015b) 。描写、解释和预测都既要靠材料, 又要靠逻辑, 还要靠想象力。理论建构的过程是人类认知行为中比较高层的一种行为, 但其认识方式仍然遵循人类基本认知策略之一:隐喻性认知 (另一认知策略是转喻) 。分析模型的发展, 一般体现为新概念的提出和/或既有概念内涵的变化, 由此而带来整个概念体系内部关系或显或隐、或巨或微的调整。
例如, 就下面这个结构和语义都很简单的句子而言, 至少可以从四种分析模型的角度来加以认识:
(19) 这本书我看过。
就传统语法的分析模型而言, 注重的是句子成分及其语义逻辑关系的分析。为了描写这个句子, 需要引入主语、谓语、宾语和动作、施事、受事这样一些概念, 并将前置句首的受事成分“这本书”视为通过“宾语提前”这个句法操作而得来。这种认识的模型化程度相对较低。
结构主义语言学基本不讲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这些语法成分, 而关注直接成分及其层次, 由此以语素为起点来分析词、短语、句子的结构和性质。(7) 对例 (19) 而言, “这本书”和“我看过”是直接成分。以“这本书”为例, 它还有内部层次, “这本”和“书”是直接成分, 由于“书”的分布跟“这本书”相同, 因此“这本书”是向心结构, 而且是名词性短语。类似这样的分析, 由于关心直接成分和层次, 注重分布、对立、互补的分析, 这就合乎逻辑地引出向心结构和离心结构、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这样一些表示成分之间结构化关系的基本概念。这种基于分布分析的模型, 显然无需对具体意义内容做出分析, 只要关注区别性意义就可以了。这种认识的模型化程度体现在一整套发现程序上。
显然, 就传统语法和结构主义语言学而言, 主要是描述语言结构的成分及其关系, 因此两种分析模型可以称为“描写性分析模型” (或者称传统语法为前描写性分析模型) 。
从功能主义角度看待例 (19) 的描写和解释, 会涉及话题结构、信息结构问题。于是, 例 (19) 中的“这本书”就可以看作话题 (topic) , 即谈话的起点, 而“我看过”则是述题 (comment) , 是对话题的陈述;两者组成了一个话题结构。(8) 当然, “我看过”内部仍可从功能角度进一步分析, 如将“我”看作次话题 (sub-topic) , 将“看过”视为次述题 (sub-comment) , 两者组成了一个次话题结构。这样, 为了描写一个句子, 引入了这样一些概念:话题、述题、次话题、次述题、话题结构、次话题结构。话题常常具有延续性, 因此, “这本书我看过”后面还可以跟上别的句子, 形成话题链 (topic chain) :
从信息结构来看, 话题一般表达的是旧信息 (given information) , 述题一般表达的是新信息 (new information) 。由旧信息到新信息的结构安排, 符合人类一般的认知加工策略。这样的分析显然立足于结构和功能之间的对应关系, 而且从跨域 (domain-general, 一般认知域) 认知的角度做出解释。
就生成语法而言, 注重的是对普遍性原则的概括和基于普遍性原则的结构分析。它首先区分句子表达的两层结构:深层结构 (deep structure) 和表层结构 (surface structure) 。(9) 深层结构表达的是语义角色 (semantic role) 之间的结构关系 (如论元结构) , 然后这些语义角色按照一定的句法操作规则投射 (project) 到表层结构中来。就“这本书我看过”来说, 它的深层结构包含有一个动词“看”, 一个施事 (agent) “我”, 一个受事 (patient) “这本书”, 三者之间的基本结构关系简单地说就是例 (21) 所示 (△表示内部结构不再分析) 。
除了V (动词) 和VP (动词短语) , 这里引入了一些全新的概念:Spec (specifier, 指示语) 、Comp (complement, 补足语) 和V' (动词中节语) 。尤其是X' (V'只是其中的一种类型) , 在生成语法的语法结构关系描述中居于核心地位, 因为生成语法将所有的语法结构都描述为例 (22) 。
为了生成例 (19) , 至少要将例 (21) 中的补足语“这本书”向上移动。然而, 仅从例 (21) 来看, 上面已经没有句法位置了, 这就阻碍了“这本书”的移位。显然, 要想移位成功, VP的上面必须存在一个句法位置以及相关的句法结构关系。根据生成语法的内在逻辑, 上面确实存在着这样的句法结构;而且“这本书”移走后, 原来的位置上留有一个痕迹, 叫语迹 (trace, 简作t) , 以保持原有的句法关系。新的结构式可以简单表示为例 (23) (为了简化结构, 暂以I'代替上面的中间结构关系;更高层面以省略号略去;下标i表示同指关系) :
这还只是大大简化了的结构描写和生成过程的解释。显然, 单就生成例 (19) 而言, 这种操作似乎相当复杂, 但考虑到这种分析思路是面向所有的句法结构的, 在理论内部也具有系统性及解题有效性, 就显得并不复杂了。如果这样来看“这本书我看过”是主谓谓语句还是话题-述题结构, 就不是根本问题了, 因为所有的句子结构都是普遍语法原则支配下的一种附带现象 (epiphenomenon) 。
由上可知, 功能主义语言学和生成语法的分析模型基本上是解释型的, 不但描写了句子的基本结构 (成分及其关系) , 而且还对这种结构的生成基础或过程做出了说明。因此这样的分析模型可以称为“解释性分析模型”。当然, 两者的说明有很大不同, 前者试图从结构之外寻找句法结构存在的依据, 后者则试图从结构之内推导句法结构生成的过程, 这一点下文再具体说明论述。
由此可见, 不同的分析模型, 其抽象化方式、角度、规则等都存在很大差异。这实际上揭示出了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事实是理论观照下的现象, 对现象的描写和解释并不具有唯一性。按照我们上面的理解, 所有的分析模型恐怕都是“自说自话”。分析模型带有很强的策略性, 其理念、操作规程和分析效应都存在很大差别;不同的分析模型都有自己特定的认知对象, 即都有“现象偏向性” (phenomena-preference) 。在一个分析模型中得到精细描写的语言现象, 在另一个分析模型中未必成为一个需要关注或能够关注的对象, 分析模型所能发现、描写和解释的问题也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如生成语法对“语义指称关系”刻画得很精致 (发展出了“约束三原则”) , 功能主义对“指称性”刻画得很细致, 两者的论题范围和属性无法调换。每个理论都有自己独特的、在别的理论看来属于“细节”的问题, 而对这些细节的精致刻画往往充分展示了特定理论的精神风貌, 由此而生发出一系列下位层次的概念, 细致才能入微, 具体而微, 微而足道。不仅语言分析如此, 所有的科学分析都是如此。比如, 在人类学研究中, 提出“地方知识”这一概念的格尔兹 (Clifford Geertz) 基于赖尔哲学提出了“浓描”这一概念, “它强调充分地描写每个细节的文化情景、环境和条件, 使每个细节都在它自己的环境里被说明和解释, 从而显示出它自己的文化逻辑, 这样, 每种文化的独特制度、实践运作和价值观才能被真正理解”。(赵汀阳2004:36) 每个理论有了自己“浓描”的领地和“淡描”的空间。
描写和解释表面上是对语言现象进行分析, 本质上则是概念操作过程, 或者说借助概念来操作, 进而达到认识语言现象的结构和功能的目的。任何描写和解释都必须在一个概念系统中操作, 不同的理论体系之间的概念系统, 往往是不可通约的 (incommensurable) , 常常难以由此而否定彼。(10) 要了解一种操作规范, 就要系统考察它所处的理论模型。由此我们可以说明这样一个理论争议:在描写和解释的过程中, 是应该完全基于表层概括 (surface generalization) 还是可以在表层结构之外构建一个不能耳闻目治但具有理论实体意义的抽象层面?其实, 是否需要区分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底层结构 (underlying structure) , 实际上跟理论的目标有根本的关联。如果一个理论强调“所见即所得” (what-you-see is what-you-get) , 认为每种表层表达形式都有特定的意义或功能, 表层结构的差异就反映了该结构/构式的本质差异, 这样也就无须在表层结构之外再构建底层结构, 甚至认为假设深层结构就是一个错误。功能主义语言学、认知语言学即持这种单层次 (monostratal) 表征的语法观。如果一个理论强调所得的东西并非都来自所见, 甚至认为所见的只是表象, 那么就必然需要假定存在一个能够生成表层结构的别一结构 (深层结构或曰底层结构) 。至于这个假定的非“直观”可见的结构是怎样的一种结构, 则是另一个问题, 由其理论体系所决定。生成语法即持有这种非单层次表征的语法观。就生成语法而言, 区分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 (S-结构和D-结构) 既是本体论的基础, 也是方法论的需要。(11) 试想, 如果认为所有的语言都存在着一种普遍语法 (Universal Grammar) , 而这种语法藏身于一个一个的个别语法之后, 若不假定一种抽象的居于深层的结构, 又如何能做到理论的概括性?当然, 如果认为不存在这样的普遍语法, 则取消了问题的合法性;反之, 则深层结构假设的存在就具备理论上的合法性了。这里面牵涉到“本体论承诺” (ontological commitment) 问题, 即对该理论所假定的本体的存在做出“承诺”, 因而将该本体作为理论分析的基础和起点。生成语法正是在“普遍语法”这一个本体存在上做出了承诺。因此, 假定存在着一个深层结构或底层结构, 就是一个合乎学术逻辑的推论, 尽管这种推论是一种理论假设 (assumption) 。在这种学术理念中, 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是两种不同的结构化层级。(12)
总之, 是否区分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 不是问题的根本, 也不宜泛泛地说设定了深层结构就违背了经济性原则, 关键在于区分了这两个结构之后, 能否对某些既有事实做出更具概括性的描写, 能否借此发现新的语言事实, 能否预测新的语言事实。如前所述, 作为理论策略的分析模型, 从根本上看都是隐喻性工具, 既是对考察对象的隐喻性认知, 又是用来分析考察对象的操作性工具。既然是隐喻, 就具有多种隐喻的可能性, 而且任何隐喻都是跛脚的;既是工具, 特定的工具在打造之时就有目的性、对象偏向性。这样说来, 工具本身不是问题的根本, 既有工具的改造, 又有新工具的构造, 只要有利于人们发现和解决问题, 都是有意义的。Chomsky (2002:68, 2004:85) 说:“科学研究的最终目标是理论的可理解性, 而不是世界的可理解性。” (The goal is intelligibility of theories, not of the world.) 我们常常以为我们把世界变得可理解, 而实际上更多的是理论内部的可理解。因为离开了理论, 就谈不到理解。这便是乔姆斯基反复强调的“伽利略—牛顿风格” (GalileanNewtonian style) 。
(二) 解释两途:结构之内和结构之外
现代语言学研究, 是基于结构之内还是结合结构之外, 一直是个争议不断的话题。就描写而言, 当然都是语言结构系统之内的事;但对语言结构系统之外功能和动因的考察, 也往往影响到对描写对象的选择和判断。而就解释来说, 是立足于语言结构系统之内还是立足于语言结构系统之外, 则存在着很大的争议, 这正是当代解释语言学的两条基本路径。这牵涉对解释的基础问题的根本认识, 因此, 解释什么, 如何解释, 就成了一个长期争议的问题。
现代语言学有两大学术流派:形式主义语言学和功能主义语言学 (这里笼统而言包括认知语言学) , 它们都致力于“解释”。形式主义路子从语言 (结构) 内部寻找解释, 功能主义路子从语言 (结构) 外部寻找解释。两者常常在解释的效度上发生争议。由于形式主义分析可以不怎么关心功能, 而功能主义者不得不关心形式, 因此经常见到的是这样的批评:功能主义语言学者认为形式主义语言学者所做出的解释仍然只是结构形式的描写, 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解释;只有立足于语言交际、功能的解释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解释语言学。有先生指出:“对语言规律的形式化或以构造形式化模式作为对语言共性的解释, 其实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解释, 而只是描写或模拟 (modeling) 。对语言共性更有意义的解释往往须在形式之外寻找, 如从语义、表达交际功能、认知功能以及策略等方面去探求。” (张敏1998:6) 这种是以结构解释结构还是以功能解释结构的争论, 牵涉到对解释的性质和范围的认识。如果认同我们上面对解释的性质的认识, 那么无论是以结构解释结构还是以功能解释结构, 都是“一种”解释, 都有自己适用的解释空间, 而且只有在理论所设定的范围内才能发挥解释的作用;出了这一范围, 所谓的解释也就显示不出相应的效应了。下面举几个例子来说明。
先看结构之外的解释。就大的理论分野来说, 社会语言学研究属于功能一派。社会语言学从语言现象和社会文化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出发, 特别重视分析语言代码的变体形式和频率变化所蕴含的社会因素 (如性别、年龄、地位、阶层、社会角色等) 和文化意义。如社会语言学创始人威廉·拉波夫 (William Labov) 对音位变体的社会变量做了研究。他研究了位于马萨诸塞附近的马撒·文亚德岛上的居民对两个半元音的处理情况:right, white, pride, wine或wife等词中的双元音/ay/的发音和house, out, doubt等词中的双元音/aw/的发音。拉波夫的调查表明, 该岛的居民在发这些双元音的第一个成分/a/时趋向于“中间化”, 即接近于/e/。为什么会如此?拉波夫通过研究岛上的社会状况, 发现受调查的说话者对岛屿的态度 (他将这些态度划为三个层次:想留在岛上者的肯定态度、不表示意见者的中性态度、想离开岛屿者的否定态度) 影响了他们的发音取向:持肯定态度越是坚决者对所研究的两个双元音的中间化就越明显。也就是说, 双元音有个社会分布, 想留在岛上者采取一种“岛上的”发音, 而想离岛者采用一种“大陆的”发音。(13) 由此可见, 社会语言学关心语言形式在特定社会群体中的分布状况。显然, 这是不能从语言系统本身得到解释的。功能主义分析一般注重语言单位的分布频率差异所折射出来的语言现象和社会文化因素之间的交互关系, 如语言形式分布的社会群体差异、语用倾向、语境选择、文体类型等。而这些都不是形式主义分析所能关注到的。
再来看结构之内的解释。形式主义分析法一般都将结构体的构造过程作为解释的基本目标, 因此比较关注构造原则和规则的系统阐释。这些原则和规则就是其解释的依据。在这种理论体系中, 类似“象似性原则”这样的功能性原则, 只是作为一种外在动因的说明, 并非结构化过程的可靠依据。以汉语动结式及相关句式的构造过程为例:
(24) 孩子读这种书+孩子傻了→
a.孩子读这种书读傻了
b.*孩子读傻了这种书c.这种书读傻了孩子
d.这种书把孩子读傻了e.*孩子把这种书读傻了
f.孩子被这种书读傻了g.*这种书被孩子读傻了
(25) 孩子骑这辆车+这辆车坏了→
a.*孩子骑这辆车骑坏了
b.孩子骑坏了这辆车c.*这辆车骑坏了孩子
d.*这辆车把孩子骑坏了e.孩子把这辆车骑坏了
f.*孩子被这辆车骑坏了g.这辆车被孩子骑坏了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 上面两组用例的合法与否, 呈互补状态。如果试图对此做出解释, 就需要从动结式及相关句式的构造原则及其规则系统着眼, 先看每个句子包含哪些基本成分, 然后讨论这些基本成分的论元结构和配位方式是如何互动的, 进而说明动结式及其相关句式的整合过程。(参见施春宏2005, 2010b) 这种系统的分布状态是难以通过功能分析得到有效说明的。当然, 功能主义也会对句法结构中的配位方式做出自己的说明。如关于例 (24) a这样的动词拷贝句 (重动句) , 有功能分析认为:汉语中的“动词拷贝”现象是一种对持续的动作和状态的临摹表达, 是人类观念上的一种自然看法在语法上的体现。(Tai 1989, 1999) 这是一个大的促动句法形成的构造原则。然而, 这不能说明现代汉语句法系统中为什么就不能形成“孩子读这种书傻了”这样的VOC式, 而汉语史上是存在着这样的句式的 (如“饮酒醉、吹我罗裳开”) ;同时也不能说明为什么英语、日语等其他语言就不能形成这样的动词拷贝的表达方式。对形式主义分析者而言, 他们往往坚持这样的信念:“先在语言内部的规则中, 或内部规则的相互作用中来寻找, 而不必简单地归结为难以 (或无法) 证明 (证实与证伪) 的外部因素。” (冯胜利1997:101)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 如果不是基于结构体的构造过程的分析, 形式主义分析法就无能为力;如果基于结构体的构造过程的分析, 那么仅仅从功能对形式的促动作用来分析, 是不容易说清楚不同语言配位方式的差异和特定语言内部结构生成的配位方式安排的。也就是说, 这两种分析路径各有其适应的范围, 其解释力决定于自己所要解释的对象。两者不是生死对立的关系, 而是各有侧重, 相互补充。其实, 外部的解释和内部的解释在性质上有根本的差异。大体而言, 外部的解释是理解式、发现式的, 内部的解释是生成式、发明式的。由于都以“解释”为己任, 都拥有对“解释”的解释权, 所以容易混淆两者在理论目标、解释过程、运用方式上的根本差异。
概言之, 让坚持形式分析的去走形式主义之路, 让坚持功能分析的去走功能主义之路。但不要因为迷恋形式主义路子, 而以为形式主义的分析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也不要因为迷恋功能主义路子, 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如果愿意将两者结合起来, 就必须区分两者作用的不同层次;可以各取所长, 但不能将两者一锅煮。
05
这个可以是个序号标题
一般的研究往往区分描写和解释, 然而我们在上文并没有对此做出严格的区分 (语言学之外的学科也很少做此区分) 。上文的说明大体遵循这样的策略:凡是指出语言成分及其关系的存在状况和变化过程, 就看作描写, 因此描写常跟分类概括联系在一起;凡是指出语言成分及其关系存在和变化依据的, 就看作解释, 因此解释常跟动因理据联系在一起。理据性是跟任意性相对的, 解释就是寻找理据, 而描写既考察有 (显性) 理据的现象, 也考察那些具有任意性的现象 (更准确地说, 应该是一时找不到理据的现象) 。任意性和理据性之间是个连续统。解释就是发现理据性, 剥离任意性, 任意性只能作为无计可施时的最后一招 (Arbitrariness is a last resort) 。(Lakoff1987:107) 描写和解释的成果常常体现为规则 (当然, 并非都能体现为规则) , 而基于规则的研究又常常和预测相关联。预测就是根据理据性中的规则而做推测。规则性和非规则性之间也是一个连续统。基于这样的认识, 它们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根据我们对语言现象、语言事实和语言学事实之间关系的说明 (施春宏2010a) , 描写是从语言现象到语言事实, 解释是为语言事实寻找存在的理据, 预测是从语言事实到语言学事实。而从语言学事实到语言现象则是验证, 或者证实或者证伪。
由于“理据”将描写和解释联系在了一起, 因此两者之间必然存在着递相为用的互动关系。互动, 意味着两者可以相互转化, 可以相互促动。高层次的分类概括实际上可以作为低层次现象说明的依据。这样一来, 描写和解释之间就并非是两个独立的研究过程了, 两者交互发展。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如果我们简单地指出, 上面两组的对立是因为其中的动词有别 (分别是“卖、输、杀、扔”和“买、赢、养、捡”) , 这可以看作最低层次的描写, 但实际上并未做出真正意义上的描写, 因为尚未做出分类概括, 而只是指出了存在哪些现象。如果就此概括出存在两类动词:“卖”类动词和“买”类动词, 并指出它们各自的语义特征, 如:“卖”类动词[+去除]、“买”类动词[+取得], 这就是描写了。这种描写显然带有解释性, 因为它通过动词次范畴的语义特征来说明句法合格性问题。显然我们还需要做出进一步的解释:为什么这两类动词次范畴语义特征的不同会导致它们在“把+NP+V+了”中的句法表现呈现对立状态?人们通常这样假定:“卖”类动词自身还蕴含[+结果]这一语义特征, 而“买”类动词不然。(14) 而“把”字句是凸显结果的句式 (施春宏2010c, 2015c) , 因此需要有相应的结果表达方式。这便是从词项和句式之间的互动关系来做解释了, 而当初对“卖”类动词[+去除]、“买”类动词[+取得]语义特征的概括实际上就成了一种分类描写。当然, 仍需要进一步解释的是:为什么“卖”类动词自身蕴含[+结果]这一语义特征, 而“买”类动词不然?这就需要从“买卖”类事件结构的语义框架来分析, 这就是语言结构之外的解释了。若此, 语言之内的概括就又成了一种描写。
由此可见, 没有绝对分立的描写和绝对分立的解释, 只有处于什么层次、基于什么目标的描写和解释。高层次的描写对低层次而言就是解释。袁毓林 (1999) 指出:“只有充分的描写才能导向深刻的解释, 描写和解释是互相推动、交替上升的;只有循着描写和解释的旋梯攀登, 才能达到科学发现的顶峰。”也就是说, 没有精致而准确的描写就没有深入而系统的解释;没有一致性的解释就没有深入而系统的描写。描写和解释的互动也可以从下面的两种研究观念中得到说明。历史比较语言学家注重对资料进行搜集和分类整理, 从而发现规律, 这种方法论跟“凡规则皆有例外”的观念是一致的, 基本上属于描写的层面。而新语法学家对此并不满足, 主张“凡例外皆有规则”, 所谓的例外都能够根据其他定律做出说明, 这就具有解释学的追求了。
基于这样的认识, Croft (1990) 提出用“概括” (generalization) 这个更一般的框架来刻画“解释”这个概念的特征, 以认清围绕“解释”和“描写”所形成的争论的本质。
代替“描写”和“解释”这种二分法的是, 我们可以用概括的程度这个梯度概念来考察语法分析 (实际上, 任何科学分析都是如此) 。这个基本看法是, 一个更一般的语言学陈述能够被看作是对一个更具体的陈述的解释, 虽然它自身还会被一个更一般的陈述所解释。因此, 任何已有的陈述都是低层次概括的解释, 但是在跟高层次概括的比较中, 它还是一种描写。(Croft1990:248)
假设这就是对科学解释的看法的话, 那么我们可以在描写和解释之间划一条界限, 界限之下的概括在某种抽象意义上就是“描写”, 而在界限之上的概括在一种抽象意义上就是“解释”。……在语言学中, 我们可以区分三个层次的概括, 这对分析人类语言很重要。第一层次是最低层次, 即观察的层次, 指语言的基本事实由什么构成。生成语言学方法和类型学方法对观察层次有基本一致的认识:两者都从语言结构的基本层次开始研究。第二层次实际上包括一组层次, 即内部概括的层次。第三层次是外部概括的层次, 在这个层次中, 语言学家从心理学、生物学和语言结构之外的其他领域借用概念。最后, 有一个与之相交叉的概括在语言学解释中起作用, 这就是历时的概括。(Croft 1990:249)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我们常见到这样的认识———一个新理论的出现, 既要解决既有理论能解决的问题, 还要解决别的理论不能解决的问题。这是对不同理论之间描写和解释能力的一种说明。其实, 这是理论进步的线性发展观。基于这种认识, 在后的理论覆盖在先的理论, 在先的理论成为在后的理论的一个特例。这种观念作为一种追求无可厚非, 而且确实有自然科学的实例, 如牛顿经典力学相对于爱因斯坦相对论, 就成了相对论在绝对时空观中的特例 (牛顿经典理论是爱因斯坦理论在宏观低速运动下的近似规律) ;狭义相对论又是广义相对论在平直空间惯性系中的特例。然而, 理论之间的关系并非都是如此, 甚至并非常常如此。尤其当不同的理论从不同的视角来看问题时, 就更不可能存在这样的线性发展关系。结构语言学在批评传统语言学中发展而来, 生成语法通过批评 (美国) 描写语言学而确立了自己新的研究目标, 认知语言学又常常将生成语法作为批评的靶子。学术在发展, 这种发展指的是经验问题的增长和概念系统的变迁, 而不是后先替换、来去覆盖的关系。先前理论能够发现、可以解释的问题, 在新的理论系统中未必能够有效发现和合理解释。每个理论系统都有自己的问题和解决策略, 不同的理论在问题上可能有交集, 但一般不会重叠。因此, 就后起的理论而言, 关键不在于是否覆盖、替换在先的理论, 而是需要郑重地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发现了多少新颖的 (语言) 事实?我们的理论是否解决了别的理论不能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问题, 而且能同时提出新的问题?我们能否将不同的事实整合进一个分析模型之中并进行一致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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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论:大数据背景下的新描写和新解释
近些年来, 语言学研究遇到了一个新情况, 即大规模多维度语言数据库的建设对语言研究中做出怎样的本体论承诺、如何描写分布现象、如何做出解释提出了新问题。这跟当前大数据 (Big Data) 思想对学界观念和方法的冲击相一致。当前, 我们正逐步进入大数据时代, “大数据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以及理解世界的方式” (迈尔-舍恩伯格等2013:1) , 通过大规模的数据挖掘可以“揭示数据之间隐藏的关系、模式和趋势, 为决策者提供新的知识” (涂子沛2013:98) 。大数据分析提高了行为和事件的预测能力。然而, 有的大数据研究者认为:“最惊人的是, 社会需要放弃它对因果关系的渴求, 而仅需关注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只需要知道是什么, 而不需要知道为什么。” (迈尔-舍恩伯格等2013:9) 如此一来, 只需描写, 无需解释了;或者只将解释理解成对相关关系的说明了。对此, 我们并不认同。我们认为, 人类对因果关系的理解是理解世界的永恒动力。当然, 我们也不应该放弃强化相关关系的知识论地位这种观念给语言研究带来的启发。随着各种类型大规模语料库的建设和语料分析模型的改进, 在语料库驱动的研究和基于语料库的研究这些观念的驱动下, 关于语言成分的分布尤其是搭配关系的研究有了很多新的认识, 它为具有统计学意义的言语事件的考察提供了新的视角, 它将相关关系的挖掘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基于此, 我们可以将这种观念称作“新分布观 (新描写主义观) ”, 将这种描写称作“新描写” (New Description) 。这里的“新描写”并非指更为精致的描写 (这仍是常态描写的必有之义) , 而是指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上的由新分布观驱动的语言描写。与“新描写”相匹配的解释可以称作“新解释”。就大数据分析而言, 关键在于数据的计算方法 (这也就是大数据背后分析模型的构建, 分析模型建构中深透的思想才是大数据的精髓所在) , 而不只是数据本身的量大 (当然, 数据本身“前所未有”的大而全是其基础) ;如果还是用传统语料分析的思路来研究, 那就仍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数据研究。大数据分析的根本目标就是:让数据说话, 让数据说出常规分析中说不出来的话。其关键就在于如何让数据说话, 说出怎样的话, 说出的话要能够吸引人、说服人、启发人。这样, 描写和解释及其关系也许就需要做出更进一步的新思考。我们最终需要的是材料扎实、逻辑严密、结论可信的语言学研究, 大数据是通达这一目标的路径之一。同样, 传统的基于小数据、中数据的定性研究、实证研究仍然是必不可少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