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4 阅读 2021-12-15 10:00:57 上传
复旦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复旦大学外文学院 2022 年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生招生制度,学制 4 年。为做好复旦大学外文学院 2022 年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要求和外文学院“申请-考核”制流程安排,经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本选拔办法。
一、招生领导工作
复旦大学外文学院成立“外文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 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 生教育的副院长及各学科有关专家组成。
二、招生纪检工作
复旦大学外文学院成立“外文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纪检工作小 组”,院党委纪检委员任纪检组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分党委副书记和各系部支部 书记。招生纪检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性监督。学院招生领导工作 小组、纪检工作小组以及参与初审、复试各环节的师生员工,存在亲属回避或工 作回避情况的,应主动向纪检小组申报并进行回避。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凡申请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复旦大学研 究生招生网报名。报名时选择所报考的研究方向,并选择具体导师。
2.报名资格要求
外文学院从 2022 年起按一级学科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欢迎对外国文 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跨文化研究、区域国别研究、词典学等 学术方向有研究热情与基础的同学报考,也欢迎跨学科背景者报考。申请人应符 合《复旦大学 2022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在 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报名。
①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 德良好。
② 学院按学校要求严格限制定向生的招生比例,仅限于教学科研单位的研 究人员或教师序列人员报考。
③ 学院不接收同等学力资格考生申请博士生。
④ 申请人应具备优秀的专业外语能力,原则上应能提供相关语言能力证明, 详见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3.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考生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向本学院提供以下纸质申请材 料:
① 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从高中起,不得间断);
② 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③ 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硕士阶段的在学证明, 以及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 国内或国际认可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⑤(应届生)本科论文全文、硕士论文摘要;(往届生)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⑥两篇代表性学术成果(不限是否发表);
⑦以中文及所报考专业外语撰写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各一份,各 4000 字左右;
⑧两封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受疫情影响,国外专家可用 电子签名的推荐信,国内专家仍需手签;另请注意正高级职称指教授或研究员, 副教授及讲师不符合条件);
⑨定向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
⑩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有相关信息材料均为申请人独力亲力完成,无造假虚 瞒。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报考 202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没有《登记表》的,不能按少数民族骨干 计划执行。
4.材料提交方式
凡报考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将材料快递(顺丰或 EMS)或送至:上海市杨浦区国年路 299 号复旦大学文科楼 411 室 白老师 (邮编:200433),电话 021-65642692。
注:①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排序,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本院 可不予受理;
② 上述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 根据情况,学院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 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其在本学院攻读博士 学位的资格;
④ 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并在学校规定的报名结 束时间后 10 日内递寄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⑤ 受疫情影响,快递等校外人员无法入校。为避免报考材料丢失,请考生 务必使用顺丰或 EMS 快递报考材料。并在快递内将全部报考材料放入一个档案 袋,袋上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导师”。
四、初审
外文学院在考生完成报名和提交材料后,对其身份证件、学业水平证明材料 等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考生材料提交满足真实、合法、有效 的要求,且达到所规定的各项标准,为报名合格的申请人,方可进入初审。
学院按照报考方向分组,由不少于 3 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审核小组对 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小组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外语能力、专业基础、 研究计划、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择优确定 复试考核名单,复试考核名单除专项计划外,每位导师名下一般不超过 3 人。经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研究生报名系统内(电邮和电话通知辅 助)将初审结果通知到申请者。
我院考生不需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
五、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 既进行学业知识考核,也注重能力、素质和潜质的考查,并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 求,复试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均需审查报考资格。视疫情情况,如线下复试, 需在复试时提供以下证件。如线上复试,需通过线上“人脸识别”认证,并在入 学报到当天提供以下证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博士生准考证;(3)往届硕士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
4 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 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 询网 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 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5)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 证报告(境外学校应届毕业生,最晚应在入学前向学院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认证报告);
(6)相关外语水平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未通过核验者不予复试考核或复试考核无效。
2、复试考核时间和内容
复试考核时间待定。学院按照考生报考方向进行分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考生在面试考核 前抽签确定面试考核顺序,每位考生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各专家 将按照申请人面试情况独立评分,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六、拟录取
1.学院依据招生名额和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面试未通过者(指复试 成绩小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学院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研究生报名系统内(电邮和电话通知辅助)将考核结果 通知到申请者。
2.按照研究生管理规定,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录取时应将档案转入学校,全时在校攻读。
3.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学校进行公 示,学院同时进行相应录取审核。对公示无异议、审核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 2022 年秋季入学。
七、考生咨询方式和监督申诉渠道
5 考生咨询方式: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5642692, 邮箱:baibing@fudan.edu.cn
监督申诉渠道:学院纪检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5664960,邮箱:fdwwjj @fudan.edu.cn
八、其他说明
1. 各专业招生计划请见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本选拔办法适用于学院 2022 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硕博连读招收 博士生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 培养研究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学校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3. 招考计划名额不完全等于实际录取人数,学院将秉承 “择优录取” 的 原则,选拔优秀研究型人才。4.未尽事宜,参照学校规定执行。
研究方向及招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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