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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绍愚:北京话和普通话
本期嘉宾
蒋绍愚
北京大学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为古代汉语、汉语历史词汇学
清末民初是汉语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这个时期,中国社会发生了剧烈的变化,汉语也有很大的发展变化。但以往对这个时期的汉语,研究汉语史的很少涉及,研究现代汉语的也很少关注,这是一个三不管地带。现在,研究汉语史的往下走,研究现代汉语的往上走,把这一段的汉语研究衔接起来,这是一种很好的学术发展趋势。北京话在明清直至现代的汉语发展中有很重要的地位,清末民初的北京话的研究是关系到整个汉语研究的大事。本文要讨论的是北京话和普通话的关系。
什么是普通话?
一
普通话和北京话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和社会生活不断发展的。研究普通话和研究北京话都要有历史的、发展的观念。“普通话”原称“国语”,黎锦熙的《国语运动史纲》(1934)为国语运动提供了珍贵的历史资料。“普通话”这个名称当时就有,黎锦熙(1934:13~15)说:
民国以来,普通话的主张,已经演成三派:
第一派是民国二十一年以前所谓“国音国语”……
第二派是民国六七年间新文学运动初期所谓“白话”。这种白话,是已经有了七八百年的历史的,已经产生了从《水浒传》《西游记》直到《老残游记》这些“活文学”作品,所以当时一声呐喊,全国的学士大夫自然而然都不学而能地写得出从来没写过的“白话文”来……
第三派便是新文学运动以后到现在逐渐流行的“欧化的语体文”……
书中又说(黎锦熙1934 :16):
这种公共的语言并不是人造的,乃是自然的语言中之一种;也不就是把这几百年来小说戏曲所传播的“官话”视为满足,还得采用现代社会的一种方言,就是北平的方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5年确定现代标准汉语名称由“国语”改称“普通话”。
普通话的定义为:“我国国家通用语言,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其中(1)语音的标准很清楚。虽然很多人的语音不大规范,但都是应该努力加以纠正的。(2)语法:“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有两个问题需要讨论:其一,“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用的是什么样的语法?其二,和北京话的语法是什么关系?(3)词汇:《现代汉语词典》标出〈口〉〈方〉〈书〉〈古〉,哪些类的词语适合用于普通话?对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
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是怎样写出来的?
二
白话文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不是1917 年的“新文化运动”以后才有的。早在1898 年,就有了《无锡白话报》,此后在全国各地都出现了很多“白话报”,很多在这些报刊上发表的清末民初的京味儿小说和时评被收集到2018年出版的“早期北京话珍本典籍校释与研究”这套丛书中。[1]不仅如此,如黎锦熙所说,白话文的渊源还可以追溯到七八百年以前的《水浒传》《西游记》。但是,“五四”前后的作家是不是熟读了《水浒传》《西游记》就能“不学而能地”写出白话文来?事实并非如此。1902 年梁启超打算翻译凡尔纳的《十五小豪杰》,“本书原拟依《水浒》《红楼》等体裁,纯用俗话,但翻译之时,甚为困难;参用文言,劳半功倍。”(夏晓虹2013)可见,以《水浒传》《西游记》为范本写白话文,和以《左传》《史记》为范本写文言文一样,都是要有一定的学习、练习的过程的。当然,对于清末民初的作家来说,白话文和文言文有一个很大的不同:文言文和他们口中说的话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语法词汇系统,而《水浒传》《西游记》等白话作品和他们口中说的话是同一个语法词汇系统,他们以《水浒传》《西游记》为范本写白话文,比以《左传》《史记》为范本写文言文要容易得多。但这有一个前提:那些清末民初的作家必须会说官话。一个人写文章,可以完全模仿一种和他口语无关的语言,明清时期文人写文言文就是这样,这是要经过多年的学习和练习的。也可以是基本上照他的口语写,如果他说的是方言,那么写出来的就是像《海上花列传》,就是方言文学;如果他是北京人,写出来的就是京味儿小说,像《小额》那样。如果说的是北京话或官话,要参照《水浒传》《红楼梦》来写会比较容易。如果说的是方言,却要照《水浒传》《红楼梦》的体裁来写,那不可能“不学而能”,而会有点“戛戛乎难哉”,梁启超就是这样。梁启超开始是只会说粤语的,所以他的演讲很多人听不懂,后来才学会说西南官话。夏晓虹说:梁启超用白话写作感到困难,一方面是由于写作习惯,“另外一个也许是更重要的原因,则是各人的方言背景”。这是说得很对的。梁启超后来写的《清代学术概论》(1921)和《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1923),语体文就写得很纯熟了,这可能和他的写作习惯和他对官话的熟练程度都有关系。
“官话”这个词出现在明代。明清时期有一种通行全国的“通语”,不同方言区的人在一起就用它交谈,即所谓“官话”。“官话”不像普通话那样有明确的语言规范,不同地区的人讲“官话”,都会掺杂自己的方言成分。“新文化运动”以后的一些著名作家,像鲁迅、茅盾、郭沫若、巴金、叶圣陶、朱自清等都是如此。叶圣陶的作品后来再版时有些改动,主要是把一些吴语的词语改为普通话词语。同时,这些著名作家的作品中,还有一些外来语的成分。可见,早期的“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不可能是纯粹的北京话。这些作家的作品中,哪些是官话,哪些是方言成分,哪些是外来语成分;他们早期的作品和后期的作品有无变化。这都是可以深入研究的。
北京话和官话的关系
三
“官话”以北京话为基础,至少在1860年前后就已经如此。威妥玛在《语言自迩集》(1867年第一版)“序言”中说:
北京话(Pekingese)是官方译员应该学习的语言。自从带有许多学生的外国公使馆在北京建立,不首先学这种语言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了,因为它比任何其他语言都更重要。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服务的初学者,用不了多久就会发现,他正在学习的语言恰是帝国政府主要官员所说的话。同时,他的老师、仆人,他所接触的十之八九的人,都很自然地讲这种话……我见过一位译员,他确实精通北京话,他在汉口和在京师一样地被理解……
这里主要说的是语音,但不仅仅是语音,也应该包括语法和词汇。说“北京话……在汉口和在京师一样地被理解”,这应该包括北京话的语法和词汇在汉口也能被理解。
但官话不等于北京话。威妥玛所说的进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服务的初学者,他的老师、仆人可能说的是北京话,而那些“政府主要官员”说的话却未必是标准的北京话,而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所讲的“官话”。“官话”的范围很广,下江官话、西南官话都是官话。而且,北京话也不是一个样子,正如《创造〈京话报〉章程》所说:“须知京话也有数种,各不相同,譬如南城与北城,汉人与旗人,文士与平民,所说之话,声调字眼,皆大有区别……本报馆……务取其京中通行,而雅俗共赏者,始为定稿。”(转引自夏晓虹2013)清末民初是如此,今天也是如此。我们今天要推广的普通话,也并不是北京话怎么说,我们就怎么说;特别是写作,更不是完全按照北京的口语写,除非是写小说。如果要逼真地摹写北京某个地区、某个阶层的人物的声口,那当然要用地道的“京腔”,即可以使用北京特有的,而北京以外的读者不容易懂得的词汇和语法(比如:“那种样子的毛窝,多了去了。”)。那么,普通话的书面语,应该是什么样的呢?这就是下面所要讨论的“理想的国语”。
理想的国语
四
早在1925年,周作人和钱玄同在通信时就说到了“理想的国语”。
钱玄同《理想的国语》(原载1925年9月6日《国语周刊》第13期,收入《钱玄同文集》第3卷)是钱玄同给周作人的回信,写于1925年9月3日,其中说(钱玄同1999:221~233):
国语应该用一种语言做主干……用了北京话做主干,再把古语、方言、外国语等自由加入……我认为国语应该有三个美点:活泼、自由、丰富。采用活语,方能活泼(作主干的北京话,加入的方言跟外国语,这三种都是活语,唯有古语是死语;但它的本质虽是死的,只要善于使用,自能化腐臭为神奇,变成活泼泼地……);任意采之,斯乃自由;什么都采,所以丰富。
有许多词句,普通会话中虽不大用它,但表示较深奥、曲折、细致的意思时便须用到的,近来新文学作品中,尤其是所谓欧化的文章中,尤其是诗歌中,到处遇着它。这本也是白话,那般爱凿四方眼儿的人们往往要认它为“文言”——就是古语——因而非难它,排斥它,这是非常地错误,不可不纠正的。
周作人的信(1925年7月26日):
古文不宜于说理(及其他用途)不必说了,狭义的民众的言语我觉得也决不够用,决不能适切地表现现代人的情思。我们所要的是一种国语,以白话(即口语)为基本,加入古文(词及成语,并不是成段的文章)、方言及外来语,组织适宜,具有论理之精密与艺术之美。这种理想的言语倘能成就,我想凡受过义务教育的人民都不难了解,可以当作普通的国语使用。假如以现在的民众知识为标准来规定国语的方针,用字造句以未受过国民教育的人所能了解的程度为准,这不但是不可能,即使勉强做到,也只使国语更为贫弱,于文化前途了无好处。
他们说“理想的国语”应该是以北京话为主干,加入古语、方言、外国语,这个看法是对的。他们的看法,直到今天还值得重视。虽然现在“民众”的水平已比1925 年大大提高,但今天的书面语仍不能等同于一般群众的口语;如果等同于一般群众的口语,将会使现代汉语书面语的表达力显得贫弱。普通话的书面语应该基于口语,高于口语。前面引用的黎锦熙所说的关于“普通话”的三派,反映了当时的从事“国语运动”的人士对“普通话”的看法各有侧重:有的侧重于“国音国语”,这是强调普通话的书面语要按北京话来写;有的侧重于《水浒传》《西游记》等的“白话”,实际上是主张普通话可以包括某些古语和方言的成分;有的侧重“欧化的语体文”,这是主张普通话可以有一些欧化的成分。实际上,这3 个方面都是普通话所需要的,这三派的主张,可以和钱玄同、周作人的意见统一起来看。
普通话的语法、词汇要以北京话的语法词汇为基础,这一点毋庸置疑,不必多加论述。同时,普通话确实吸收了不少方言、古语、外语的成分,这在下面简单地加以论述。
北京话
北京话是普通话的基础。正如《创造〈京话报〉章程》所说,北京话有不同的层次。一些北京“土语”(如:“砍大山”“归包堆儿”)未必能进入普通话,进入普通话的应该是北京话中那些“雅俗共赏”的句法和词语。
方言
普通话吸收了不少方言词语。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有不少粤语词进入普通话,如:买单、收银台、靓丽等。吸收有表达力的方言词语,对普通话是有好处的,不能因为是方言词而加以排斥。比如,《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二郎腿:坐的时候把一条腿搁在另一条腿上的姿势。”第6版把“搁”改成了“放”,理由为“搁”是方言词。其实,“放”的意义比较泛,“搁”意义比较具体。“把两只脚搁在桌上,人往后仰,双手托住后脑勺。”“她坐稳当了,一只脚搁在另一只脚上。”这两个句子里的“搁”能换成“放”吗?
还有的方言词如果通用范围很广,可以和普通话的词并存,不必因为是方言词就一律去掉。如上海的小学课本上把“外婆”改为“姥姥”,引起很大争议,后来又改了回来。改回来是对的。正如“耗子药”不必全都改为“老鼠药”一样。
方言词和通语(普通话)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从历史上看,现在一些普通话的词原先是“江淮型”的词语(见岩田礼的《汉语方言解释地图》)。有些词现在还是方言词,但已经开始进入普通话。如“拎(一桶水)”见于《上海方言词典》,但《现代汉语词典》也收,而且未标〈方〉;随着“拎包入住”等商业广告的宣传,在普通话中的使用频率可能会提高。而《北京土语辞典》里的“提溜(liu)”这个词,虽然《现代汉语词典》也收,但在普通话里很少用。
普通话的句法是以北京话为基础的,但也受一些方言的影响。如一个有争论的问题:用“给”表被动,是北京话固有的,还是受南方方言(特别是粤方言)的影响?从语料的统计来看,在京籍作家的作品中用“给”的被动句确实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增加很快,应该说是和改革开放后香港片的影响有关的。一些句法原来南北有别,现在普通话中这种差别开始消失。原来北京话说“VP+去”(《小额》中全是“VP+去”,共45例),南方话通常说“去+VP”(《海上花列传》中“去吃酒”13例,“吃酒去”7例);现在普通话中两者皆可,以“去+VP”为主(在CCL中“吃饭去”160条,“去吃饭”698条)。原来北京话中的“V着”只表示静态的持续,普通话中“V 着”表示静态和动态都可以。
古语
近年来因为强调传统文化,不少古语也进入了普通话。如“砥砺前行”,如果在5年前用这个词,肯定会认为是文言词;这确实是文言词,但现在日常口语中也已经用得很多。“鸿鹄之志”也是古语,但因为有人读错了字,反而使这个词语普及了。一些文言的句式,也用得不少,如“唯利是图”“唯你是问”,一般文化程度的人都能说,也都能明白其意,虽然不一定明白其结构关系。
不过,古语要用得正确,用得得当。用“七月流火”来表示天气炎热,显然是用错了。《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七月流火】指夏去秋来,天气转凉。现也用来形容天气炎热(因人们误把“七月”理解为公历7月、把“火”理解为火热)。”这样错误的用法,是否可以认为是“积非成是”而加以肯定?“罄竹难书”用作正面的事物是否可以?这些都要慎重对待。
近年来有些高考作文用文言写,得了高分,媒体也大加宣扬。当然,高中生如果文言写得好,是值得赞许的,但用文言写作不是我们提倡的方向。而且,如果用文言写,就要像文言的样子。有些得高分的文言作文,其实写得不像文言文,是不应该作为样板的。
外语
在普通话中有不少外来词(如“粉丝”“吸血虫”),近来又有不少字母词(如GDP、5G)。外来词有些很明显,有些要仔细考察。如“猫腻”一词,通常都认为是老北京话。元丁《“猫匿”是外来词》(1998)引了几部北京话词典,说明“猫腻”是外来词。其中陈刚《北京方言词典》(1985):“猫儿匿”,释作“内情,多指私弊”以及“搞鬼,使假招子”,并指出此词来源于波斯语ma’ni(含义)。徐世荣《北京土语辞典》(1990):“猫儿腻”,释作“琐细的事故”,并注云:“据说是阿拉伯语——回语‘玛尔腻’或译音‘马儿密’的变音,原义是‘意义、内容、事故’,也可写作‘猫儿溺’。”贺阳《北京牛街地区回民话中的借词》(1990):“码儿妮”,释作“隐情、阴谋”,指出此词来源于波斯语ma‘ene(意义、意思)。(转引自元丁1998)
语法方面,王力《中国现代语法》(1943)用专章谈了“欧化的语法”,主张“以历史的眼光去看欧化的语法,把它和中国原有的语法分别清楚。《红楼梦》和《儿女英雄传》的语法和现代书报上的语法有什么不同之处。这是很有趣的问题,是值得咱们仔细研究的”。这种研究至今还没有深入地做过。王力《汉语史稿》(1958)又专列了一节“五四以来新兴的语法”,说的是受西洋语法影响而产生的新语法,所举的例子都是“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包括老舍;王力先生认为这些新兴语法可以使汉语的表达更严密。但是吸收欧化语法要适度,有些欧化的句式是不足为法的,如:“他永远站在人民的身边,忠实地,固执地。”(《马拉的死》,《巴金文集》第9 卷)巴金自己说过:“最近我编辑自己的《文集》,我还在过去的作品中找到不少欧化的句子。我自然要把它们修改或者删去。”(《谈我的散文》,《巴金文集》第14 卷)(转引自王金柱1987)
有些新兴语法,不但在作家笔下出现,就是在一般民众嘴里也说。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1934 :15):“我曾雇一车夫,他常问我一句话:‘回头我没有来接您的必要吧?’这真是‘欧化的大众语’了,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学来的。”这样的句式,确实是《红楼梦》和《儿女英雄传》没用的,但既然一般百姓都这么说,大概我们已经不觉得它是欧化句法了。
注释:
[1]“早期北京话珍本典籍校释与研究”丛书,总主编为王洪君、郭锐、刘云,由北京大学出版社于2018年8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