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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说】张克定:非现实位移事件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440 阅读 2020-01-16 17:06:38 上传

本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语言学通讯,推送的是张克定的论文《非现实位移事件的主观性与客观性》,敬请品读!

学术观点 | 张克定:非现实位移事件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语言学通讯

非现实位移事件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张克定

河南大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所


摘 要:本文旨在从哲学和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探讨非现实位移事件及其主观性和客观性。按照认知语言学理论,非现实位移事件是指认知主体运用其认知想象能力把不可动实体构想为可动实体并在时空框架中以参照实体为衬托而发生在心理上和视觉上的位置变化的位移事件。根据哲学和语言学关于主观性和客观性的观点,非现实位移事件所呈现出的主观性和客观性并不涉及认知主体的态度、感觉或观点,却涉及认知主体的观察视角和识解方式,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认知主体的自我印记。然而,非现实位移事件是认知主体基于现实空间情景识解出来的,故也具有一定的客观性。由此可知,非现实位移事件既有主观性,又有客观性,但前者要远远强于后者。

关键词:非现实位移事件;认知主体;识解;主观性;客观性

作者简介:张克定,男,河南大学外语学院教授,博士,博导,主要从事认知语言学、语用学、功能语言学和对比语言学研究。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隐喻性空间关系构式的认知研究”(16BYY0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学习文献:张克定. 非现实位移事件的主观性与客观性[J]. 英语研究,2019(2):81-90.

期刊查询

《英语研究》官方网站:

http://column.sisu.edu.cn/engstudy/

《英语研究》知网入口:

http://navi.cnki.net/knavi/JournalDetail?pcode=CJFD&pykm=ENYJ

0. 引言



客观世界中总是发生着这样或那样的事件。崔希亮(2018)在事件刻画的基础上从对立的角度探讨了八种对立事件在语言形式上的各种不对称问题,他所讨论的第一种对立事件就是现实位移事件和虚拟位移事件。李秋杨(2012)运用认知语言学和体验哲学讨论了虚拟位移事件的主观性和体验性。虚拟位移事件是认知语言学界的一个研究热点,根据语言学中的现实—非现实区分,我们将其改译为非现实位移事件,其理由是:现实是通过直接感知观察到的已经成为事实的状态或事件,非现实则是通过想象建构出来的状态或事件(Chafe,1995:349-350)。这就是说,现实描述的是实现了的、已经发生的或正在发生的情景,可以通过直接感知来了解,而非现实所描述的情景则纯属思维领域,只能通过想象来获知(Mithun,1999:173)。由此可知,现实是人对客观世界中实际发生的情景直接感知的结果,非现实则是人想象的结果(张克定,2019),但这种想象的结果绝非无中生有,它既依赖人的认知想象能力和识解情景的方式,又依赖一定的客观情景。笔者(张克定,2019)已对非现实位移事件的语言编码和突显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讨论,本文将首先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对现实位移事件和非现实位移事件加以区分,然后从哲学和语言学角度对主观性和客观性进行简述,继而在此基础上对非现实位移事件的主观性和客观性问题加以探讨。

1. 现实位移事件和非现实位移事件



客观世界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事物,而且都占据着一定的空间位置。“按照是否具备可动性特征,客观世界中的物质实体可分为可动实体和不可动实体两大类”(张克定,2018:599)。一般来讲,可动实体往往会在空间中发生位置的变化,而不可动实体不会在空间中发生位置的变化。实体在空间中所发生的位置变化通常被叫作位移,而实体在空间中的位移过程则可视为位移事件。在认知语言学界,塔尔米(Talmy)是最早关注位移事件的学者,他把位移事件定义为含有运动或位移的情景,并认为位移事件由位移主体、参照实体、位移和路径这样四个基本要素构成(Talmy,1985:60-61)。在后来的研究中,有学者认为,“位移事件是发生在一定时空场域中的一种事件,要对位移事件进行分类和描述就必须涉及空间特征和时间特征,据此,位移事件可定义为这样一种位置变化:一个处于某一位置的实体在时点A开始移动,在时点B结束于另一位置”(Filipović,2007:315)。还有学者认为,空间位移是一种复杂的认知事件,是某一实体在时间和空间中发生的位置变化,而且这种认知事件还要涉及认知主体对它的识解和概念化(Langacker,1987:166-167),这在某种意义上就强调了作为认知主体的人在感知和描述位移事件过程中所具有的关键作用,因为没有人的能动参与,位移事件(包括其他事件)只是发生而已。

这就说明,位移事件除了塔尔米所说的四个要素之外,还要涉及时间和空间,因此,位移主体发生位置变化时所占用的时间和空间就构成一种时空框架。我们据此认为,位移事件就是位移主体在一定的时空框架中,以参照实体为衬托,沿着一定的路径,从起点移动到终点的运动过程。因此,在位移事件中,如果位移主体为可动实体,并在时空框架中相对于参照实体确实发生了位置的变化,这样的位移事件就是现实位移事件,如果位移主体本身为不可动实体,而只是认知主体依据其对客观事物的感知和体验,运用其认知想象能力将其构想为可动实体,使其在心理上和视觉上发生了相对于参照实体的位置变化,那么,这样的位移事件就属于非现实位移事件(张克定,2019)。例如:

 

(1)The students come out of the classroom.

(2)The road comes out of the hills.

(3)初夏时节,我们驱车穿越八百里伏牛山,来到位于豫西浦山脚下的南阳水泥厂采访。

(4)通向城寨的小路穿过许多茂密的树丛。

 

在例(1)和例(2)这两个英语实例中,位移主体分别为“the students”和“the road”,很明显,前者为可动实体,后者为不可动实体,因此,例(1)描述的是位移主体“the students”从参照实体“the classroom”的所指空间中出来这样一个现实位移事件。例(2)描述的则是位移主体“the road”在心理视觉上从参照实体“the hills”的所指空间中出来这样一个非现实位移事件,两者中的位移义和路径义分别由位移动词“come”和空间短语“out of”体现。同样,例(3)中的划线部分和例(4)这两个汉语实例描述的分别是现实位移事件和非现实位移事件。在例(3)中,“我们”为可动实体,以“驱车”的方式“穿越”了参照实体“八百里伏牛山”。在例(4)中,本为不可动实体的“小路”被认知主体构想为可动实体,从而在心理视觉上“穿过”了参照实体“许多茂密的树丛”。与例(1)和例(2)不同的是,例(3)和例(4)中的位移义和路径义均由位移动词“穿越”和“穿过”体现。

由上述诸例可以看出,现实位移事件是现实中实际发生的事件,非现实位移事件则是认知主体构想出来但实际上并未发生的事件,这不仅与认知主体的认知想象能力和识解情景的方式密切相关,而且与客观情景也不无关系。下面就来探讨非现实位移事件的主观性和客观性问题。

2. 哲学和语言学中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在哲学中,主观性和客观性是一对密切相关的概念。“从本体论上讲,主观性是一种存在方式,在这种存在方式中,一个事物的存在是由于它为一个主体所感知和体验。从认识论上讲,如果在确定一种知识陈述的真值时需要给对这一见解具有第一人称观点的人以首要性,那么,这一知识陈述就是主观的”(Bunnin & Yu,2004:663)。因此,主观性取决于主体的感知和体验,而“客观性从属于客体,从属于不受偏见或偏好的限制或歪曲的概念或感觉,而不从属于作为主体的我们自身”(Bunnin & Yu,2004:484)。约翰·塞尔(Searle)(1995:8)指出:“我们常常把判断说成是‘主观的’,这时我们是意指它们的对或错不能被‘客观地’决定,因为对或错不是一个简单的关于事实的问题,而是要取决于判断者和听判断的人的一定的态度、感觉和观点。”由此可知,“主观性从属于主体(个体)的意识或思想,而客观性独立于主体或超越了主体”(Baggini & Fosl,2010:176)。

实际上,无论是主观性还是客观性,都离不开作为主体的人的能动参与。刘瑾(2009)认为:“主观性首先指的是用概念进行思维活动的人的精神意识状态,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准。人和动物都有意识,但只有借助语言进行概念思维的人才能把自身的意识活动和其自身区别开来,从而对其意识活动本身作出赞同或反对的评判。”因此,“主观性作为人的精神意识状态也是一种客观必然。”而客观性虽然从属于客体,但是,如果没有主体对客体的能动认识,客体也仅仅是存在而已,所以,客观性也同样是与人的实践活动和能动认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此可知,“主观性与客观性之间不是互不相干、泾渭分明的对立关系,它们是一对共存要素。”(刘瑾,2009)

我们认为,主观性和客观性之间并不是一种绝对关系,而应是一种相对关系,因为主体所做出的任何判断、所提出的观点、所表明的态度和感觉都是从某一特定视角出发而做出的。正如内格尔(Nagel)(1986:5)指出的那样,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区别实际上是一个程度问题,与其把主观性和客观性视为一枚硬币的两面,倒不如将其看作一个谱系的两端,“一端是纯粹的主观性,即完全基于主体个人特性的观点;另一端则是我们从未实现的客观性,即那些完全独立于特定视角的知识。在这两者之间,我们可以将知识定位于不同的位置,即更具客观性或更具主观性”(Baggini & Fosl,2010:177)。据此可以认为,主观性和客观性构成一种相对关系连续统,如图1所示,该连续统两端的黑点分别代表主观性和客观性,双向箭头向左指向客观性,向右指向主观性,从中可以看出,箭头越趋于左端,就越客观,越趋于右端,就越主观。

图1  主—客观性相对关系连续统

在语言学中,主观性往往与作为主体的人在话语中所呈现出的种种自我印记有关。据笔者所知,较早关注主观性的是法国语言学家埃米尔·本维尼斯特(Emile Benveniste),他在1958年发表的“De la subjectivité dans le langage”一文中指出:“人在语言中并通过语言自立为主体(sujet),因为,实际上,唯有语言在其作为存在的现实中,奠定了‘自我’的概念。主观性(subjectivité)①则是指说话人自立为‘主体’的能力”,“是语言的一个基本特性在人身上的体现,言说的‘自我’即存在的‘自我’(Est ‘ego’ quidit  ‘ego’)。”(Benveniste,1966:259-260)刘瑾(2009)认为,本维尼斯特在“主体”观上与当时欧洲大陆哲学的人文主义倾向大体一致,其“主观性”更加接近哲学意蕴上的“主体性”,从根本上应该是就主体的存在而言的,因此,本维尼斯特的“主观性”正是说话人通过语言构建现实存在的“自我”的基本主体属性。莱昂斯(Lyons)(1977:739)认为,本维尼斯特所说的主观性意在强调主观性标记语的非描述作用,即说话人在说出话语时所使用的种种语言手段对其话语作出评论,同时表达说话人对其言说内容的态度。据此,莱昂斯(1982:102)把主观性视为说话人运用自然语言中的各种语言手段表达自我及其态度和信念的方式。他还指出,语言学家关注的主观性是言内主观性,即话语主观性,这种言内主观性或话语主观性就是言内主体在言语活动中的自我表达(Lyons,1994)。

其后的主观性研究主要是在主观化和交互主观性视角下展开的。范尼根(Finegan)(1995:1)认为,主观性关涉说话人的自我表达和话语中的说话人视角或观点的表征,也就是说话人在话语中的印记。主观化是指语言演化中实现主观性的结构和策略以及语言演化的相关过程。维哈根(Verhagen)(2005:4-5)把主观性视为人体验自我并将他人看作心理主体的能力。他认为主观性这一复杂概念可以从两个维度加以解释:一个维度是,主体的概念化不同于客体的概念化,在这种意义上,主观性与客观性相对,这所包含的观点就是,一个人的想法和信念可能不同于现实;另一个维度是,我们有时会认为某一观点不同于其他的观点,而不是不同于现实世界,在这种意义上,主观性强调的是‘个体性’和‘非共享性’,而不考虑客观与否。

在认知语言学中,特劳戈特(Traugott)(1989)与特劳戈特和达舍尔(Traugott & Dasher)(2002)等从历时的角度关注语义变化过程中所呈现出的主观化和语法化问题。兰艾克(Langacker)(1998:71)则从共时的角度运用其识解理论探讨主观性问题。他认为,主观性是识解的一个重要维度,而主观化是语义变化的一种,是语法化的一个因素。按照兰艾克的识解理论,主观和客观应该从观察排列的角度来考虑,它们与感知情景中的观察者和被观察实体之间的不对称性有关(Langacker,1985:120)。当一个实体处于“台下”、不作为概念化的目标对象时,它就可以被识解为具有最大主观性,而当一个实体被作为明确的注意焦点置于“台上”时,它就可以被识解为具有最大的客观性(Langacker,1998:71-72)。实际上,兰艾克所说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不同于哲学中所说的判断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也不同于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理论所说的主观性和客观性,而是认知主体用以识解某一特定实体或情景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由此可以看出,他所说的主观性和客观性本质上是指作为主体的观察者和作为客体的被观察对象之间的识解关系,即“说话人或听话人与其所概念化和描述的情景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既涉及作为说话人或听话人的个体和被构想的情景,也涉及焦点调节和意象”(Langacker,1987:487-488)。当作为主体的观察者处于所观察情景之外,即处于“台下”时,观察者所做出的识解就是主观识解,反之,当作为主体的观察者处于所观察情景之内,即处于“台上”时,他所做出的识解即为客观识解。

综合考虑哲学和语言学关于主观性和客观性的观点,我们侧重参照认知主体和客观现实(包括客观情景和客观实体)之间的关系来理解主观性和客观性,而不涉及认知主体所表达的态度、感觉或观点,也不涉及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的交互主观性。根据兰艾克(2008:43)关于“识解是我们人类的一种显而易见的认知能力,即以不同方式来构想和描述同一情景的能力”的观点,我们把客观性视为认知主体对客观现实的构想和描述与客观现实相符或接近的情况,而把主观性视为认知主体对客观现实的构想和描述与客观现实不相符或不接近的情况。同时,我们也基于内格尔(1986)关于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区别是一个程度问题的观点认为,认知主体对客观现实的构想和描述必定要基于客观现实,也要涉及其观察视角和识解方式,因此,认知主体对客观现实的构想和描述既包含客观性,又包含主观性。

3. 非现实位移事件的主观性和客观性



俗话说,有比较才有鉴别。那么,要讨论非现实位移事件的主观性和客观性,就有必要结合现实位移事件来进行。由第二节的讨论可知,现实位移事件是可动物质实体在现实时空框架中实际发生了位置变化的事件,非现实位移事件则是不可动物质实体被认知主体构想为可动实体并在时空框架中发生了心理和视觉上的位置变化的事件。根据上文对主观性和客观性的讨论,现实位移事件与客观现实是相符的,因此具有客观性,而非现实位移事件则与客观现实是不相符的,因此具有主观性。如:

 

(5)Peter runs along the bay.

(6)The highway runs along the bay.

 

例(5)描述的是一个现实位移事件,例(6)描述的是一个非现实位移事件。前者中的Peter显然是一个可动物质实体,沿着“the bay”持续跑动,其空间位置随着跑动动作的发生而不断变化着,而后者中的“the highway”明显是一个不可动物质实体,实际上也没有发生任何位置变化,而只是认知主体将其构想为一个可动实体并沿着“the bay”发生了位置变化,但这只是发生在认知主体心理上和视觉上的位置变化,是认知主体对“the highway”与其参照实体“the bay”之间的静态空间方位关系的动态总体扫描的结果。由此可知,例(5)所描述的现实位移事件与客观现实相符而具有客观性,例(6)所描述的非现实位移事件则与客观现实不相符而具有主观性。

然而,无论是现实位移事件,还是非现实位移事件,都离不开认知主体的能动观察和认识,都是认知主体运用一定的方式、从特定观察视角进行识解的结果。可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现实位移事件都是认知主体依据物质实体在客观现实中实际发生的位置变化所识解出的位移事件,但在有些情况下,认知主体也会依据其身体构造和观察视角来识解现实中发生的位移事件,也就是说,认知主体可以以自我为中心,从自我的视角来识解所观察到的位移事件,从而留下自我的印记。例如:

 

(7)The boy runs to the front of the stone.

(8)The boy runs to the back of the stone.

 

在这两例所描述的现实位移事件中,作为参照实体的“the stone”本身并没有“前”“后”这样的特征,而是作为认知主体的说话人以自我为中心,从自我的视角,即以自我的“前”“后”特征,把“the stone”朝向自己的一面视为“前”,而将其背向自己的一面视为“后”,从而赋予“the stone”“前”“后”的临时特征,这样,作为认知主体的说话人才得以在此基础上把例(7)和例(8)中的位移主体“the boy”分别识解为移动到了“the stone”之前和之后。由此可知,像例(7)和例(8)所描述的这类现实位移事件呈现出较大的客观性,但也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一定的主观性。

与此相反,非现实位移事件一般来讲都是认知主体运用其想象能力把静态情景构想为动态情景的结果,是认知主体主观识解的结果,因此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但是,由认知主体主观识解出的非现实位移事件并不能无中生有,而必须建立在一定客观现实情景的基础之上。这是因为不是任何不可动实体都可以被构想为可动实体,而是“只有具有相当长度的线性实体才能在不可动实体的动态化机制的作用下被赋予可动性特征而被构想为可动实体”(张克定,2018:600)。例如:

 

(9)The path ran beside a high hedge of crepe myrtle.

(10)Luis’ scar ran down the side of his face,from ear to eye to the corner of his mouth.

 

在例(9)中,“the path”显然是一个具有相当长度的线性实体,因此,可以在不可动实体的动态化机制的作用下被赋予可动性特征而被构想为可动实体,从而以“a high hedge of crepe myrtle”为参照而发生移动。一般来讲,人体上的疤痕可以是各种各样的形状,可以是点状的,片状的,也可以是线状的。从例(10)可以看出,“Luis’s scar”肯定是线状的,而不可能是点状或片状的,否则的话,“Luis’s scar”就不能被赋予可动性特征,也不能被构想为可动实体而发生移动,也就是说,“Luis’s scar”必须是一个线状且具有一定长度的实体才能被识解为在Luis面部的一侧从耳朵移动到眼睛又移动到嘴角。由此可以认为,例(9)所描述的非现实位移事件是建立在The path is beside a high hedge of crepe myrtle这一静态空间方位事件基础上的,例(10)所描述的非现实位移事件是建立在There is a long scar on Luis’ face from ear to eye to the corner of his mouth这一静态存在事件基础上的。所以,非现实位移事件虽然总体上是主观的,但这种主观性却蕴含着一定的客观性。

另外,要想把一个静态情景构想为一个动态情景,把一个静态空间方位事件构想为一个动态位移事件,就必须包括塔尔米所说的位移事件四要素,即位移主体、参照实体、位移和路径。这就是说,非现实位移事件必须包括位移事件的所有四个要素,如果仅包括位移主体和表示位移的位移动词,而不包括路径和参照实体,就不能构成非现实位移事件,因此,例(9)和例(10)若不包括表示路径和参照实体的介词短语就会成为*The path ran和*Luis’ scar ran这样不可接受的表达式。与此相反,现实位移事件有时可以不包括路径和参照实体而依然成立,因此,例(7)和例(8)若不包括表示路径和参照实体的介词短语则仍可成为The boy runs这样可以接受的表达式。

综上所述,现实位移事件总体上是客观的,但也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而非现实位移事件总体上是主观的,但也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需要说明的是,现实位移事件和非现实位移事件所具有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是有强弱之分的。换言之,现实位移事件具有强客观性和弱主观性,而非现实位移事件具有强主观性和弱客观性。由此可见,现实位移事件和非现实位移事件所呈现出的不同程度的主观性和客观性形成一种相对性连续统。这一主—客观相对性连续统可以参照如图1所示的主—客观性相对关系连续统。

图2  现实/非现实位移事件主—客观相对性连续统


图2表明,就主观性和客观性而言,趋于主—客观连续统左端的现实位移事件是带有一定主观性的客观性事件,而趋于主—客观连续统右端的非现实位移事件则是带有一定客观性的主观性事件。

4. 结语



由上文的讨论可知,现实位移事件和非现实位移事件属于两种性质不同的位移事件,前者是可动物质实体在时空框架中发生了实际位置变化的位移事件,后者是认知主体运用其认知想象能力把可动实体的可动性赋予不可动物质实体,并将其构想为以参照实体为衬托而发生的心理上和视觉上的位置变化的位移事件。按照兰艾克的识解理论,这两类位移事件都离不开作为认知主体的人的观察视角和识解方式,都是认知主体对现实情景的能动认识和概念化的结果。根据哲学和语言学关于主观性和客观性的观点,现实位移事件和非现实位移事件所呈现出的主观性和客观性虽然不涉及认知主体的态度、感觉或观点以及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的交互主观性,但依然离不开认知主体的观察视角和识解方式,也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人这一认知主体的自我印记,不过,这种印记应该是隐性的,而不是显性的。由于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相对性和程度性特征,现实位移事件和非现实位移事件呈现出强弱不同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特征,在现实位移事件中,客观性强于主观性,而在非现实位移事件中,主观性则强于客观性。

注释

①王东亮等将subjectivité译为“主体性”(见本维尼斯特,2008:293)。关于主体性和主观性的联系与区别,刘瑾(2009)解释说道:“学者们倾向于将主观性和人的精神意识状态联系起来,而将主体性和人的实践活动及对客观世界的能动性、主导性相联系,并且总体上认为,主体性的范围要大于主观性,或者说主体性包含了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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