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烈炯,1937年生于上海市。先后在北京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学习。毕业后在上海外国语学院、复旦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工作,历任助教、讲师、教授、语言文学研究所研究员、《现代英语研究》编辑、主编、外文系主任等职,退休后在多伦多大学客座访问。专业方面为语言学理论、句法学、语义学。目前研究兴趣主要在于生成语法,曾在中国许多大学 及美国、英国、荷兰、意大利、挪威、丹麦等国作生成语法学术讲座,曾在Language、Linguistic Inquiry、Linguistics、Lingua、Studies in Language、The Linguistic Review、Journal of Chinese Linguistics 、Transactions of Philological Society等国际语言学期刊上发表多篇有重要影响的论文,此外并著有《生成语法理论:标准理论到最简方案》(2010)、《指称、语序和语义解释——徐烈炯语言学论文选译》(2009)、《中国语言学在十字路口》(2008)、《话题的结构与功能》(合著,1998)、《语义学》(1990/1995)等多部著作。此外,还曾译、注、校订外国小说,诗歌、戏剧、文学批评等著作。
观点:形式语言学与功能语言学的根本区别在于对语法自主和句法自主的看法。这一问题上不能用简单的两分法, 并不是非此即彼, 而是可以有各种层次, 有中间立场。功能语言学家并非一概反对任何语法自主和句法自主的观点。以往两派缺少对话, 如今正在努力消除隔阂, 开始坐在一起各抒己见, 相互学习。
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
徐烈炯
香港城市大学 香港
摘要:形式语言学与功能语言学的根本区别在于对语法自主和句法自主的看法。这一问题上不能用简单的两分法, 并不是非此即彼, 而是可以有各种层次, 有中间立场。功能语言学家并非一概反对任何语法自主和句法自主的观点。以往两派缺少对话, 如今正在努力消除隔阂, 开始坐在一起各抒己见, 相互学习。
关键词: 功能语言学; 形式语言学; 句法自主; 语法自主; 系统功能语法;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是当代语言学两大主要潮流, 两者在我国语言学界均有反映。我多年来的愿望是中国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语言学家能团结合作。近几年来喜见国际语言学界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开始对话, 问了几位国内的功能主义同行, 均不知有此事, 故借此机会向国内同行介绍形势, 并说说我个人对国内功能主义的观察与期望。想了解当前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之间的争论与对话, 有几篇著作是一定要读的:Croft (1995) , Newmeyer (1998a) , 还有Darnell et al (1998) 论文集中的几篇文章。William Croft属功能主义理论家, Frederick J.Newmeyer历来被看成形式主义的代言人。但是他们两人对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分歧的认识基本一致。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的基本区别如下:形式主义认为语言学的中心任务是研究语法成分之间的形式关系, 并不需要涉及这些成分的语义性质和语用性质。功能主义反对这样做, 理由是形式必受意义影响, 两者无法分开。这样来表述两者区别基本上排除了存在与它们完全不同的第三条道路的可能性。然而在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两个极端之间有许多中间路线。好比一个国家如果有两个政党, 有些民主党党员某些方面比较倾向于共和党, 而有些共和党党员某些方面比较接近民主党。在某些方面某些人可以妥协。下面我们具体分析两个方面:语法自主和句法自主。Newmeyer[19:23-25]指出所谓语法自主有三种不同的提法, 他把他们分别称为autosyn, autogram, autoknow。(1) a.人类的认知系统中有一个自主的句法系统, 系统中的基本元素是非语义、非话语的语法成分, 这些成分的组合规则不涉及系统以外的因素。b.人类的认知系统中有一个自主的语法系统, 系统中的基本元素是语言专用的结构成分, 这些成分的组合规则不涉及系统以外的因素。c.语言知识 (competence) 独立于语言运用 (performance) , 独立于运用语言的社会、认知、交际因素。形式主义内部不统一:Noam Chomsky主张 (1a) (1b) (1c) , Jerry Fodor接受 (1a) , 不接受 (1c) 。功能主义也不统一:有些人三条都不接受, Robert van Valin, Simon Dik等另一些人反对 (1c) , 但不排斥 (1a) 和 (1b) 。Croft[4:494]把句法自主细分为任意性 (arbitrariness) 、系统性 (systemacity) 、自足性 (self-containedness) 三个不同涵义。这三条中 (2a) 是最基本的性质, (2b) 比 (2a) 进一步, (2c) 比 (2b) 更进一步。功能主义语言学家中三条都反对的很少, 很多人只反对 (2c) 。下面举两个例子。可以用来翻译汉语“香”的英语词“fragrant”是一个形容词;可以用来翻译汉语“臭”的英语词“stink”是一个动词。为什么“fragrant”是形容词, 而“stink”是动词?这种区别是任意性的, 没有办法用语义原因来说明。“fragrant”既是形容词, 就必须遵守形容词系统的语法规则, 可以构成比较级、最高级, 充当谓语时前面要加系词, 等等。“stink”既是动词, 就必须遵守动词系统的语法规则, 有时态变化, 前面可以加情态动词, 等等。汉语也有类似情况。假如我们认为“除掉”是个动词, “除了”是个介词, 它们就各有系统的句法特征。汉语动词的系统句法特征是宾语可以省略, 可以提前;汉语介词的系统句法特征是宾语不可以省略, 不可以提前。读者可以想一想:你同意以上的分析吗?如果同意, 你至少接受了 (2a) 和 (2b) 。如果你是一个极端功能主义者, 那么你最多部分接受 (2a) , 你会认为 (3) 和 (4) 的区别只是“除掉”和“除了”两个词之间的区别, 没有必要用动词和介词等语类概念, 也不必承认语类有系统的句法特征。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有基本的分界线, 但多数人不是所有的问题上都对抗。下面我们来看以下各种不同类型的功能主义, 看看他们在多大程度上反对形式主义, 在多大程度上容忍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并不是铁板一块, 但是与功能主义不同的是他们至少有一个公认的代表人物——Chomsky。说Chomsky代表形式主义, 谁都没有异议。功能主义阵营却举不出一个大致能与Chomsky相当的人物。Van Valin[23:171]引Elizabeth Bates的话说:“功能主义好比基督教, 是一群互相征战的教派, 其共同之处只是大家反对教宗。”下面介绍Croft[4]和Newmeyer[19]对功能主义内部不同观点的划分。其中有些形成一派并有个名称, 有些仅代表某种观点, 而没有命名, 只用功能主义的总称。以功能主义对句法自主的看法划分, 可以分成以下几类。有一类功能主义语法学家全盘接受句法自主观点, Croft把他们称为自主派功能主义 (autonomist functionalism) 。代表人物有Susumo Kuno, Ellen Prince等。如果有兴趣读他们的著作可以读Kamio&Takami[10]。那是一本功能主义著作论文集。作者批评形式主义时往往指出, 有些被认为不合语法的句子其实是由于话语、语用方面的原因才难以接受。例如Chomsky用空语类原则及附加条件来说明为什么 (5) 不合语法。(5) *How raw did you eat the meat?Kuno&Takami (1997) 指出空语类原则说明不了为什么 (5) 不合语法而 (6) 却合乎语法, (5) 和 (6) 的区别有更好的功能解释。(6) How rare do you usually eat your steak?这些功能主义语法学家深知形式语法, 他们的批评常常切中要害, 可能会推翻某一条语法原则, 但是不可能动摇形式主义的基点。另一类功能主义语法学家不是全面用功能解释来替代形式解释, 而是在处理同一个语言现象时一半用功能解释, 一半用形式解释。Croft称之为混合功能主义 (mixed functionalism) 。Chomsky用约束原则A来处理照应语, 用约束原则B来处理代名词, 两者都是语法原则。Levinson[18]提出有些语言中照应语适用语法原则, 代名词适用语用原则, 而有些语言中代名词适用语法原则, 照应语却适用语用原则。另外一些功能主义语法学家也承认功能分析与形式分析都需要, 但是认为两者有主次之分:功能性是许多语言的普遍规律, 任意性是个别语言的特殊情况。这种观点常体现在类型学研究中, 称为类型学功能主义 (typological functionalism) , Croft本人就属于这一派。极端的功能主义 (extreme functionalism) 完全否认句法的必要性, 认为语言学只需要话语分析, 不需要句法学。他们虽然不得不承认语言形式总有任意性, 却把任意性都说成只是个别词的特性。形式主义语法学家常常把极端功能主义拉出来当靶子打, 让大家看他们的观点多么荒谬, 其实极端功能主义似乎只有来自哥伦比亚大学的少数几个人, 追随者寥寥无几。以上是以对句法自主性的看法来区分各种功能主义观点, 下面从他们对语法自主性的看法来划分。Croft和Newmeyer把既承认语法任意性和系统性又承认语法自足性的功能主义称为外部功能主义 (external functionalism) , 包括Van Valin的角色与所指语法, Dik的功能语法, 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法等。外部功能主义认为语法可以看成一个共时性的符号系统, 系统中的句法成分和语义成分、语用成分之间有着密切的天然的联系。所以他们与形式主义较能相容, 但是不承认人脑有天赋的普遍语法。Newmeyer[19]还提到所谓认知语法 (cognitive grammar) , 或者叫认知语言学, 也属于外部功能主义。认知语法的两个代表人物是Ronald W.Langacker和George Lakoff。Langacker[16]说认知语言学属于功能主义, 而Lakoff[15]把功能语言学看成认知语言学的一个分支。不论谁包括谁, 认知语法不像国内有些人想的那样是独立于功能主义和形式主义的第三种势力。而且他们的队伍很小。Croft和Newmeyer把只承认语法任意性和系统性而不承认语法自足性的功能主义称为一体化功能主义 (integrative functional-ism) 。一体化功能主义不赞成Ferdinand de Saussure提倡的语言和言语两分法, 不赞成区分语法和语言运用。比起上面所说的外部功能主义来, 他们与形式主义的距离更大些。代表人物有Talmy Givon, Joan Bybee, Paul Hopper, Sandra Thompson等。如果有兴趣领略一下各派功能主义的研究成果, 不妨一读Kamio[9]。这是1991年在日本召开的一次会议的论文集, 里面有各派功能主义的研究成果, 会议名称是“功能语言学的未来”。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并非完全水火不相容。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形式主义者不愿在句法规则和原则中出现纯语义的东西, 但是他们都不否认语义和语用与句法有联系。Newmeyer[19:29]写道:“如果把自主性理解得极端到排斥语义与句法之间的任何联系, 那么提倡这样见解的人其实是没有的。”在语义与句法的联系方面, 生成语法学家对题元作了认真的研究, 有关综述可参阅徐烈炯[26]。在语用与句法的联系方面, 生成语法学家对话题和焦点作了研究, 代表作有论文集[11]和[22]等。二是形式主义者都不否认功能在语言变化、语言习得、语言运用等方面起作用。没有人认为:生成语法即是语法理论, 除此而外再没有其他语法理论。也没有人认为:普遍语法等于全部语法。生成语法学家局限于研究自成体系的普遍语法, 而且希望证明这一系统能解决尽可能多的问题。但是他们清楚地认识到普遍语法理论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不反对别人解决不属于这一系统的、他们不处理的问题。对立多年后, 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双方终于有了对话的意向, 互相伸出了橄榄枝。1996年4月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召开了一次大会, 题为“语言学中的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会上宣读了87篇论文, 会后出版了两本论文集。会议的宗旨是认清双方分歧已经达到如何程度并讨论如何可以做到双方互补。大会上Michael Noonan代表功能主义对功能主义观点作了一个比较全面的报告[21]。Howard Lasnik代表形式主义以移位的局限性为例介绍了形式主义观点[17]。接着Werner Abraham对以上两篇报告进行讲评, 最后他说目前还只能面对现实, 各做各的研究[1]。另外两篇重要的发言是Croft[5]和Anderson[2]。Croft讲功能主义有哪些方面可以向形式主义学习, 他提到功能主义也有必要表达语法上的成分关系和依存关系等等。Stephen R.Anderson说形式主义可以从功能主义对形式主义的批评中得到改进。最后由Newmeyer做总结报告[20], 他强调两大潮流并非从根本上不可调和, 建议大家在三个方面共同努力:就建立怎么样的模式统一意见, 提出一个语法和话语互动的共时性模式, 解释功能如何造就形式的机制。2001年初在华盛顿召开的美国语言学会年会上有一个专题研讨, 题目是“语法自主到什么程度”。会上发言的有:功能主义的Van Valin, 形式主义的Newmeyer, 还有多年来一直在形式主义框架下强调功能的Luigi Burzio。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的对话还在继续, 希望这股风能吹到中国的语言学界来。最后一节从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之间的比较和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之间的关系来看中国的功能主义与全世界范围内的功能主义有哪些不同的地方。我认为, 在以下几方面有所不同。当今世界范围内形式主义在人数、知名度、著作数量等各方面压倒功能主义, 功能主义语言学家有人不高兴, 有人不服气, 却不能否认这一事实。而在中国功能主义的人数反而多于形式主义。他们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国性年会, 胡壮麟, 方琰[24]在年会论文集“编者的话”中报道, 1995年有来自全国各地的116人参加。形式语言学没有如此大的声势。几年前我曾问过韩礼德, 他是否知道为什么在中国相信他的人居然比相信Chomsky的人多。他说中国信奉系统功能语法的大都是外语教师, 也许因为他的理论发源于外语教学, 外语教师容易接受。他本人早年在北京大学学习, 能说相当地道的汉语, 这大概也有关系。也有人注意到, 开放初期在各大学外语系选拔留学生到国外学语言学, 出于与学术无关的原因首先派遣大批人才去澳大利亚。首批留学生回国多年, 在国内各大学当上了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 培养了一大批功能主义接班人。不论是何原因, 形式主义和功能主义两大潮流在中国的比例不同于国际上的比例, 这是事实。中国功能主义兴旺其实主要是系统功能语法兴旺。去美国的中国学者中, 有在洛杉矶跟Sandra Thompson学的, 有在俄勒冈跟Talmy Givon学的, 有在哈佛跟Susumo Kuno学过的, 甚至有人去过哥伦比亚大学了解鲜为人知的极端功能主义。可是在中国功能语法常常就指系统功能语法。例如有篇文章题为功能主义对汉语的研究, 写的都是系统功能语法的研究, 再加上受结构主义影响的汉语传统语法研究[24]。在国外 (也许澳大利亚某些地方除外) , 除非特别注明, 说功能语法不会单指系统功能语法, 没有人觉得系统功能语法可以代表整体功能语法。前面两节引的两篇著作中, Newmeyer[19]有一处地方提了一句系统功能语法, Croft[4]举了多种功能语法, 一处也没有提到过系统功能语法。我这样说丝毫没有贬低系统功能语法的意思, 只不过是作为一个局外人去关注国内和国外用法的不同。我希望看到系统功能语法在国内继续发展, 也希望看到其他功能语法发展。既然分形式主义和功能主义两大阵营, 双方必然要互相交锋。国外的功能主义学者不断写文章批评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因为占了优势, 倒是比较少理会占弱势的功能主义。相比之下, 国内的功能主义较少批评形式主义。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思想上接受形式主义, 而是不大见于文字。更大的不同还不在于此。国内的功能主义一旦批评形式主义, 常常是在语言观和方法论方面, 反对科学主义、语法中心、天赋论、内省法、形式化等等。这些大都是语言哲学问题, 而不是语言学问题。国外的功能主义批评形式主义更多是在具体的语言学问题上的争论。举一个例子, 最近几年功能主义的Susumo Kuno, Ken-ichi Takami和吴玉如与形式主义的Joseph Aoun和李艳惠在美国语言学会刊物Language上来回争辩[3][13][14]。Kuno等指出, Aoun等提出的形式主义量词辖域理论不能分辨正确的与错误的句子, 不能分辨有歧义的的句子和没歧义的句子。根据Aoun的理论汉语句子 (7) 应该有辖域歧义, 实际上却没有, “几”的域一定大于“一些”。Kuno提出一个专家系统, 全面考虑句法、语义、话语、语用等因素, 认为可以得到比形式理论更好的效果。双方争论所用的语料中有很大部分是汉语。从国内出去在英国工作的黄衍写过两本书[7][8], 用Levinson的功能主义观点批评Chomsky的约束理论。国内的功能主义学者中, 也有人具体评论形式主义的著作, 例如沈家煊[25]对黄正德和我讨论的“嫁娶难题”提出了功能主义的解释。然而总的来说, 国内从事功能语法, 尤其是从事系统功能语法研究的较少发表这类著作, 较少在具体的语言学问题上与形式主义交锋。再说一个国内的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的不同。胡壮麟, 方琰[24]在“编者的话”中提到, 国内学者已不再停留在对系统功能理论的引入和介绍, 而是质疑、修正、应用, 尽管仅是初步的、不成熟的。他们的总结虚心恰当。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都在文化革命以后引入中国, 都走过先介绍再研究的道路。可是形式主义走得快, 到了80年代初国内学者已经在国际语言学界最好的刊物上发表论文。(这里只考虑仍立足于国内的学者, 没有把早就移民海外的华裔学者包括在内。) 当然形式主义学术刊物多, 功能主义学术刊物少, 然而形式主义刊物也登一些功能主义文章, 没有几个形式主义作者在形式主义主要刊物Linguistic Inquiry上发表的文章多于功能主义的Kuno。功能主义学者至少可以到老牌功能主义刊物Studies in Language以及没有派性的Language等刊物上去发表。不久前与韩礼德交换意见, 他知道我对功能主义从无敌意, 不介意我问为什么中国的功能主义研究与形式主义研究有差距。他认为原因仍在于中国信奉系统功能语法的大都是外语教师, 缺乏分析汉语经验, 又缺乏分析外语的语感。这也许的确是原因之一, 但还不能解释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的差距, 因为做形式主义的也大都是外语教师出身的。我也没有解答, 也许和上文所说的有点关系:要做出好的研究, 必须读别人的著作, 不仅要读系统语法著作, 也要读其他功能主义著作, 还要读形式主义著作。转载自:应用语言学通讯、思飞学术、上海语言学通讯搜狐号 2019-09-24来源: 徐烈炯.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J].外国语(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报),2002(2):8-14.